报告显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量为449.1万余件,占同期全国民事一审审结案件量的比重为10.15%。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连续多年呈持续增长趋势,结案率小幅波动。2012年至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为411.51万余件,各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72%、3.66%、8.74%、9.23%,逐年上升态势明显,这一趋势同机动车保有量呈正相关关系。
另一方面,本类案件同期结案率分别为88.09%、84.51%、82.69%、82.16%、85.93%,呈现逐年下降但有所回升的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类案件司法实践中审判效率有待提升。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量分布集中、差距显著。江苏、浙江、河南三省结案量最大,分别为52.69万余件、42.23万件、32.17万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的11.73%、9.4%、7.16%;结案量排名后四位的省份及其案件量分别为: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
案件量差距的显著体现在:位居全国案件量第一位的江苏省的案件数量较之西藏自治区的案件数量,高达五百倍之多。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方式愈加依赖判决,多数适用简易程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近五年的调撤率分别为66.27%、62.22%、56.54%、52.35%、49.52%,呈现持续下降的发展趋势;判决率则呈上升态势,分别为30.97%、36.36%、41.32%、45.42%、47.31%。
通过对适用程序进行统计发现:本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远高于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约333万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2%,普通程序适用率仅为25.8%。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上诉率整体上升,上诉事由集中在“认定事实错误”方面。2012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已结案件量分别为48198件、57965件、68252件、80355件、95300件、46875件,各年上诉率分别为6.95%、7.87%、8.79%、9.27%、8.98%、9.68%,上诉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因“认定事实错误”而上诉的案件为大多数,占比92.27%;其中,对判决责任主体有异议而上诉的,占比为21.2%;其次为对鉴定意见不服,占比8.1%;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占比8%,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占比1.2%。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多样,案发路段较为集中。通过对文书中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路段进行统计发现:此类事故的诱因繁多,排名前三的有无证驾驶(占比26.86%)、酒后驾驶(占比18.1%)、开车玩手机(占比10.56%)。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发生在乡镇道路的比重最高,占比89.01%;国道类的318国道、210国道、108国道、107国道、207国道,以及高速公路类的沪渝高速、京港澳高速、京昆高速、京哈高速、京沪高速均属于事故高发地带,同类道路中案件量分别占比1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