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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成就积分落户流程及材料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审批依据: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本市的积分落户办法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 第七条 下列人员经本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申报材料: 【1】 必备手续 【材料描述】: 一、必备手续: 1.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请落户人员的基本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成就积分人员的在职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手续: 1.享有成就的有关职能部门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取得成就积分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运动员的国际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国家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全运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前三名以上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18周岁以上的随迁子女的在校学籍证明,随迁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落户地址手续: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属地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地址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落户直系亲属家中,亲属及属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的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落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本人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适用范围: 下列人员经本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申请条件:符合《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决定机构:大连市人口结构办 收费标准:无 禁止性要求:无 处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时限:2天(工作日) 受理机构:人口结构办 申请接收:此事项只接受在线申请,申请网址:http://xzfw.dl.gov.cn/fgw/jflh/jflh.jspx 审批结果:http://xzfw.dl.gov.cn/fgw/jflh/jflh.jspx 咨询电话:0411-65850257、0411-65850258 投诉电话:0411-12345 办理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10-1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