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 >>住建部 >>从业资质 >>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采用管理号替代资格证书编号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采用管理号替代资格证书编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再打印资格证书编号,改为打印管理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8年6月6日


  • 电话直呼

    • 13889487069
    • 客服 :
    • 客服 :
  • 关注公众平台获取政策更便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