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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3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6年4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  

    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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