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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6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12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92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821


 

法释〔2012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

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26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

1229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 69次会议通过)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79年底以前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13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决定废止的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3件)

 

 

序号

司法解释和司法

解释性质文件

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外籍案犯刑期计算问题的通知

1956年6月6日

〔56〕法行字第5427

〔56〕高检3字第341

〔56〕公一甲字第282

〔56〕司普字第682

刑法对刑期计算问题已有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没收反革命分子财产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7年3月11日

〔57〕法研字第4904

〔57〕高检四字第348号

 

形势已变化。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转发上海市关于人犯羁押、换押、接见、送达执行书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1957516 

〔57〕法行字第9108

〔57〕高检五字第182号

〔57〕公劳联字第12

〔57〕司普字第715

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通知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已有新规定。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1958年1月14日

〔58〕法研字第5号

〔58〕高检四字第2号

 

 

通知中有关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规定与刑法相关规定相抵触。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特赦罪犯的刑期计算等问题的意见

1959年10月17日

法酉17号

形势已经变化。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清理在押的死缓罪犯的联合通知

1962726

〔62〕法行字第112〔62〕高检发第11

〔62〕公劳字第14

形势已经变化。

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是否需要履行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

1963年7月29日

〔63〕法研字94号

〔63〕高检二字49号

〔63〕公发(劳)539号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已经消失的,应收监执行,并对新罪进行立案侦查。批复涉及的问题已有法可依。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徒刑、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8月31日 

〔63〕法研字第102号   高检发〔63〕28号  〔63〕公发(劳)600号

相关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已有规定。

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三类分子两性关系案件的联合批复

1964924

〔64〕法研字88

〔64〕高检发字第42

〔64〕公发(治)623

形势已经变化。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转发湖南省政法三机关关于不准检查处女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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