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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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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将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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