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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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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

2018 年本)



1

第一 全国区域工业发展总体导 2

第二 西部地 7

第一 西部地区工业发展导 7

第二 西部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 14

内蒙古自治区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

重庆市 22

四川省 27

贵州省 33

云南省 39

西藏自治区 43

陕西省 45

甘肃省 50

青海省 55

宁夏回族自治区 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8

第三 西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 74

内蒙古自治区 74

广西壮族自治区 74

重庆市 74

四川省 75

贵州省 76

云南省 76

西藏自治区 77

陕西省 77

甘肃省 78

青海省 79

宁夏回族自治区 7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0

第三章 东北地区 81

第一 东北地区工业发展导 81

第二 东北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 83

辽宁省 83

吉林省 89

黑龙江省 93

第三 东北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 98

辽宁省 98

吉林省 98

黑龙江省 99

第四章 中部地区 100

第一 中部地区工业发展导 100

第二 中部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 104

山西省 104

安徽省 107

江西省 112

河南省 116

湖北省 123

湖南省 128

第三 中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 134

山西省 134

安徽省 134

江西省 135

河南省 135

湖北省 136

湖南省 137

第五章 东部地区 139

第一 东部地区工业发展导 139

第二 东部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 146

北京市 146

天津市 149

河北省 152

上海市 157

江苏省 161

浙江省 166

福建省 170

山东省 174

广东省 178

海南省 184

第三节 东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 186

北京市 186

天津市 188

河北省 189

上海市 192

江苏省 193

浙江省 194

福建省 195

山东省 196

广东省 197

海南省 19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指出:“推进流域产业有序转移和优化升级, 推进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制定《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

以下简称《目录》,促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有效途径。

实施《目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 强化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合作,构建因地制宜,特色突出,区域联动,错位竞争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底线,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支持贫困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目录》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加强对本地区的产业发展和转移的引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发展阶段、市场条件等因素,积极发展和承接优势特色产业,引导优化调整不适宜继续发展的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对未列入《目录》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和承接地进行限制,也不对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设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要加强与财税、金融、土地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落实《目录》的合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调整、相关政策变化及产业发展态势和产业转移工作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调整。


第一章 全国区域工业发展总体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协调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进差异化协同发展,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构建和完善区域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

一、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6 5 1 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突出的资源优势,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转移承接地。重点承接发展的产业方向:

原材料工业:统筹考虑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 有序推动西南、西北地区按产能置换要求承接其他地区产能转移,满足区域市场需求,高质量发展钢铁产业。发挥西部地区有色金属资源富集优势,建设西安和昆明稀有金属等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打造攀西钒钛材料产业集群和稀土研发制造基地。推进内蒙古鄂尔多斯、新疆准东、宁夏宁东、陕西榆林等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扩大青海及西藏盐湖提锂生产规模,推动贵州磷肥、青海钾肥等大型化肥产业基地发展。利用西部丰富的非矿资源,重点发展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同时推动秸秆等非木质新材料和传统建材产业绿色发展。推动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

装备制造业:依托乌鲁木齐、哈密、重庆、德阳、包头、银川等地,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建设兰州石油装备基地。依托成都、西安、南充、柳州、包头、毕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重庆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建设成都、自贡、鄂尔多斯、包头等环保安全成套装备生产基地。依托重庆、成都、德阳,打造轨道交通产业基地。依托重庆、成都、德阳、渭南,发展壮大航空产业,建设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以重庆、成都、西安、渭南为重点,打


造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产业基地。

消费品工业:在具有地域独特性的杂粮、果蔬、茶叶、油料、特色经济林、草食畜牧业和特色渔业等产业产区培育一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一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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