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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依据《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沈经信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二、申报时间 全年均受理企业申报,我局将择期进行集中评审; 二、申报材料 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管理办法》附件一)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时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报告二份并附材料电子版。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科技处 22720724
附件:《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