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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武汉市政府【转载】

武政规〔2018〕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形成万亿产业集群、千亿支柱产业、百亿企业新格局,加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造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武汉样板,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通过新旧动能转换,全市形成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科工贸总收入均突破万亿元,产值均突破5000亿元。装备制造、能源环保、健康食品、新材料等4个千亿产业产值实现倍增,新增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时尚消费品2个千亿产业。千亿企业和百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基本建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低碳化、绿色化的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
  二、发展领域
  (一)万亿产业集群
  1.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把握5G产业启动期、芯片战略决战期、新型显示替代期、北斗产业窗口期等产业发展趋势,加快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等建设。全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移动终端、光通信系统及设备、信息技术应用及服务等主导领域,积极布局人工智能、北斗、量子通信、虚拟现实等前沿领域。力争“领跑国内、并跑国际”,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万亿级世界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2.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把握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加快向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方向转型升级。支持传统汽车产业在扩大规模中转型,实现整车及核心零部件自主配套,推动“1—N”立体式发展。加快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建设,加速探索5G技术、智能汽车、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新模式,抢占“下一代汽车”创新制高点,推动“0—1”颠覆式创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万亿级世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
  (二)千亿支柱产业
  1.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重点布局生物制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提升发展化学制药,突破发展现代中药。依托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国家级药物研发协同创新平台,带动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国内一流的世界级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集群。
  2.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布局智能装备、商业航天与临空制造、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与智能电网等细分领域,推进国家商业航天基地建设,争创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全方位提高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水平,建成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3.能源环保产业。积极发展除尘、脱硫脱硝、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尾矿分离设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加速形成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治理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链条,建成国内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节能环保基地。
  4.健康食品产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酒、饮料和精制茶、食品、乳制品等产业,优化产品结构,突出本地特色,推动行业智能改造升级,形成以健康理念为主的产品供给结构,建成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健康食品生产基地。
  5.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先进钢铁材料及其深加工、化工新材料、新型电子材料、非金属前沿新材料等,通过产品结构调整、绿色环保达标等途径,有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建成国内重要的新材料基地。
  6.时尚消费品产业。重点发展空调、冰箱、小家电等家电消费产品及核心配套,谋划发展黑色家电。大力发展服装、珠宝等时尚产业,以创意和品牌带动产业规模快速扩张。建设成为国内家电“第四极”、时尚消费中心之一。
  (三)百亿龙头企业
  建立千亿企业、百亿企业、准百亿企业的梯次推进体系。鼓励现有千亿企业向更高水平迈进。对现有20户百亿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尽快成长为千亿企业。建立百亿企业培育库,扶持现有光通信、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准百亿企业做大做强,尽快成长为百亿企业。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商业航天等领域新引入的重大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形成一批新百亿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万亿精准招商工程。制定并发布产业链图谱、技术路线图和集群引进指导目录,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上国内外整机龙头和关键配套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招商”。确保制造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逐年递增,年均签约金额不低于5000亿元,制造业常年招商储备项目总投资在万亿元以上,并每年滚动调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万亿工业投资工程。健全工业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力争5年累计实现工业投资万亿元以上,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占比50%以上。加强协调服务,确保往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2/3、当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1/3。落实“零土地”技术改造政策,定期发布企业技术改造目录,滚动推进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研究出台覆盖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新技术改造政策。对符合《湖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市区财政新增财力连续3年奖补给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持续推进“小进规”,引导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小微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领军企业”的发展梯队。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国家单项冠军企业10个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40个以上,入库培育的企业达到100个以上,造就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强大企业集团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实施企业创新引领工程。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大力发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国内顶尖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以上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支持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全市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成果转化局)
  (五)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引导产业和企业发展走质量提升之路,全力打响“武汉制造”品牌。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修)订一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制造业质量能力提升标杆和标兵。启动“名企名品名家”培育工程试点。力争通过3—5年时间,全市制造业领域培育的国际一流品牌、湖北名牌数量实现倍增。(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六)实施四大融合升级工程。推动产业融合,鼓励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2个万亿产业集群以产业联盟形式开展协同创新。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开展“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示范推广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全市100家重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研发设计、总集成总承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军民融合,落实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打造“1+4+N”军民融合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市区两级财政逐年加大对支持制造业发展资金的支出,资金新增部分重点用于“万千百工程”企业成长壮大、创新能力提升、单项冠军培育等方面。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或者省资助资金1∶1的比例配套补助。(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优化基金激励优惠政策,扩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各区(含开发区,下同)等各类主体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在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领域,分别形成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50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金群,吸引带动万亿社会投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相关政策,力争3年内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翻一番。(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三)加速集聚人才。大力构筑人才“金字塔”,支持“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工程”“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武汉工匠”培育集聚计划向“万千百工程”倾斜。对“万千百工程”重点企业的高端研发人才、管理核心人才及团队,优先推荐认定“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研究设立专项资金,建立政府、学校、企业、社会联动的订单式用工培养招聘机制。(责任单位:市招才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要素保障。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空间。根据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租赁)年限,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区别产业类型确定出让年限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快“新两园”建设,夯实产业聚集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完善电网规划和设施建设,优化用电环境,有效解决供电卡口及改善电能质量。支持主导产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供电公司)抓紧推进天然气储备库建设,完善监测调度,保障产业用气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市城投公司)
  (五)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减半”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减半”。落实高端人才落户、购房、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政策,推动国际学校、医院、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查,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招才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市“万千百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承担谋划推进产业发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并公布相应的实施细则。各区要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支撑规划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其他有关部门,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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