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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47号)要求,现就大连市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形式 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采取“在线学习”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2020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培训内容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 必修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课程(12门);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的培养系列课程(14门); (三)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系列课程(9门); (四)新冠肺炎防疫安全系列课程(6门); (五)弘扬企业家精神系列课程(10门); (六)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系列课程(14门); (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系列课程(15门); (八)中医药健康与疾病防控系列课程(12门); 选修内容:由各地区、各单位或学员本人根据自身实际,从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专区“课程超市”中选择课程完成学习。 个别地区或部门如有特殊区域性培训需求,可选择开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需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需求申请,经研究汇总后,统一向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在线学习不安排统一考试。各地区、各单位如需组织考试的,可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的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2门科目中选择考试项目,由各地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取在线考试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全部考试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线下考试由省人社厅从题库统一抽取试题,各地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试卷印刷、考试组织、成绩评判等工作。 采取考试的地区和部门,考试合格按20学时记入年度必修课学时统计。 五、培训要求 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全年要求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内容不少于30学时,选修内容不少于20学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单位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学员管理、学习服务、代码发放等工作。 联系人:高宏满 联系电话:0411-84618778 电子邮箱:dlrcpxb@ 163.com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培训任务计划表
注:培训任务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计划人数总数。
附件2. 大连市各区、市、县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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