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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的通知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装配式建筑 示范产业基地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住建〔2019〕119号),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复核,认定海纳百川(沈阳)模块化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应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市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我厅将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将撤销认定。
附件: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辽宁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共17个,排名不分先后) 01.海纳百川(沈阳)模块化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2.嘉和住工(沈阳)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03.辽宁精润现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4.沈阳市振兴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05.沈阳贝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06.沈阳中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07.大连泰和装饰构件有限公司 08.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09.辽宁壹立方沙业有限责任公司 10.辽宁衍水水工水泥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11.辽宁昕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2.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13.辽宁龙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辽宁浩然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15.辽宁皓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16.辽宁华隆重工有限公司 17.营口小雨木结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