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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红参粉和灵芝粉2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通告

【转载】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我省制定的红参粉、灵芝粉2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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