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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补充受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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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助推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顺利复产复工,省水利厅决定在6月22日至29日再次开启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受理窗口,对在2020年6月29日有效期满且少于两次延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进行补充受理。

此次延期申请补充受理的申请材料、程序等相关要求与《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辽水监督函〔202039号)一致,未在网上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请仍未申请证书延期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在审批服务受理窗口再次开启时段内尽快完成延期申请工作。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ppt://www.lnzwfw.gov.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厅11号窗口,024-83988671。

政策解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     024-62181617

网上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靖智  024-83988671

电子信箱:574199500@qq.com

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4-83988821

 

 

                          辽宁省水利厅

                         2020年6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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