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优惠政策
高企认定办法
高企代办服务
工业电子高技术业
生物医药业
现代服务业
节能环保能源业
文旅康养
农业
建筑类
医药类
食品类
生产类
农业类
其它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等2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关注公众平台获取政策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