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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大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现将商务领域塑料污染的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禁塑、限塑阶段性目标与任务 1、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部分和高新区部分地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区市县、先导区城市建成区。到2025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各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4、在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5、督促指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执行情况。鼓励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推广使用可循环、可折叠、标准化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6、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与电商外卖平台和环卫部门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加大对塑料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收集力度。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压实地方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分析评估属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完成本区域各阶段目标任务。 2、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属地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届时,将按照商务部关于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相关规定,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本地区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商务执法监督机制。执法队伍、职能保留在商务主管部门的地方,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固废法》赋予的执法职责;执法队伍、职能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曝光。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4、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限塑相关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市场处联系人:徐晓伟 83686065 流通处联系人:姚新刚 83600641 电商处联系人:张慧敏 83780790 附件:1.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docx 大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