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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职业教育现代化2035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职业教育现代化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大连职业教育现代化20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大连教育现代化2035》和《大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办好新时代大连职业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实现大连职业教育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职业教育超前发展、统筹发展、内涵发展和品牌发展,全面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做强、做精职业教育,大连职业教育发展总体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行列,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得到不断满足,职业教育为大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20余个政策文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截止2020年底,大连市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在校生13万人,其中,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63所(含技工学校),在校生5.5万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12所(独立设置高职院校7所),在校生7.5万人,其中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1所,在校生1.6万人;全市职业教育培训机构400余所,年开展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约15万人次、高素质农民培训约1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约2万人次;全市建有市级社区大学(老年开放大学)1所、区县级社区学院10所,已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获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4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大连市基本形成了以高等职业教育为牵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整合提升职业教育资源,高标准基本建成大连职业教育基地。2017年以来,全市已调整中职学校18所,撤销3所,将15所中职学校整合为6所。将市政府有关部门所属9所职业学校转隶教育部门管理。整合优化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与大连广播电视大学资源。建成国家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1所、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10所、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3个、国家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5个、省级示范专业37个,优势骨干专业基本涵盖全市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大类。围绕大连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增设了面向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电子信息等产业的3D打印、物联网、工业机器人、养老服务等约3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能力,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实现新突破。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建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交通、服装、学前教育、智慧健康养老等8个职教集团(联盟),专业覆盖全市近8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高新技术企业和70%现代服务企业。遴选20家企业作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岗位实践示范点,遴选建设7个示范性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成立了装备制造、学前教育、电子技术等8个行业指导委员会。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遴选2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获评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1所、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5所,促进校企一体化育人。畅通人才成才通道,全市14所优质中职学校与省内16所高职院校积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3+2”对口贯通培养。全面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改进评估,注重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职业院校主动提升办学质量。 当前,我国进入到新发展阶段,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清醒看到,大连职业教育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需要破解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偏小、特色不足,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人才培养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不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不够,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普职融通、中高职贯通培养、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等需要深化,融通性、开放性、终身性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待完善。 进入新时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大连高质量发展,提升大连城市能级和产业竞争力,迫切需要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按照大连城市发展愿景规划,大连将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国际化的眼光谋划城市发展路径,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创新之都、浪漫海湾名城”。面向未来,大连职业教育必须把握大连率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职业教育承载的城市功能。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大连市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在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国际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实业科创宜居融合发展城市培养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未来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社会转型发展,一些传统职业消失,新的职业不断涌现,职业教育要坚持面向未来的发展战略,提供前瞻性的、与学生发展和就业紧密对接的教育内容,为不同年龄、不同资历的受教育者群体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促进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市场与储备机制的可持续性发展。 ——坚持统筹联动发展。秉持“大职业教育”的观念,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服务大连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进一步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专业,统筹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的对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之间的互融衔接与联动发展;促进学校之间错位发展,逐步降低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重复率。 ——坚持提质升级发展。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将企业的创新实践纳入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应用研究,为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坚持促进个体发展。为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职业教育必须提高灵活性和适应性,按照“适应需求、面向人人、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新思路,设计个性化的学习路径,积极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为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深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位置,到2035年,健全具有大连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与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产教深度融合、纵向衔接、横向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合理、功能多样、覆盖城乡学龄青年和全体劳动者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满足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人才培养“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发展与城市文化相融合、与经济规模相适合、与产业升级相吻合、与城市发展相契合,培养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大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 2.主要目标。 ——办学规模更加合理。进一步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扩增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25年,全市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预计达到15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教育6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9万人左右;每年继续教育达到100万人次左右。到203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总体保持稳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预计超过20万人,基本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布局结构更加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以及人口等诸多方面的变化相适应,建成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高水平的现代化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精准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引导职业院校结合新技术、新业态积极增设新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销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在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内部广泛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使学习者获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 ——办学质量显著提高。加大职业院校办学投入,提升学校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水平,创造优美校园环境,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高水平实训基地、紧密对接产业需求的专业群和紧缺亟需专业,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学、做中教”,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9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 ——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开放、多元、便利的原则,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利用网络新媒体、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拓展学校教育资源,优化终身学习通道,使终身教育体系不断优化。发挥职业教育统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努力打造学校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共建共享的学习型组织。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层次、质量满足大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高职教育相互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相互融合,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相互衔接。重点建设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建成若干个市级示范型社区继续教育中心。 ——教育治理体系不断创新。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调动区域内各行各业、街道、社区、家庭等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形成共建、共享、共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德育工作体系建设。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深入分析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深化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推动民生改善和城市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业教育发展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确保各级党组织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创新发展“三位一体”德育工作模式。注重用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德育活动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实习实训、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努力构建内容系列化、途径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课程体系化、管理制度化的学生德育新格局。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全员育人模式,将企业文化、企业制度、企业优秀师资力量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推进家庭、学校、企业、社会共同育人。(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深化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学生特点的体育美育活动,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美育特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加强学校与基地场馆、社会机构的联动,提升勤工俭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岗位实习等活动成效。加强职业院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加强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和宗教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大连军分区,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 1.推进“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相衔接的类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稳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完善中高职贯通“3+2”培养模式,积极发展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教育,稳步推进“高职—职业教育本科”贯通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5年,实现30%以上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贯通培养。加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引导10个左右行业特色鲜明、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专业转型,探索中高、高本分段培养和联合培养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到2035年,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与机制,形成完善、畅通、多元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发展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优化调整职业院校布局,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布局调整,在现有高职院校基础上,通过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等多种方式,新增2—3所高职院校和1所本科职业院校。通过整合、新建、转型等多种方式,保持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县级职教中心)30所左右,通过规范办学标准、调剂招生计划和健全市场调节机制等措施,引导规模较小、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职业院校通过集团化合作办学、转办培训、自主停办等方式进行资源集聚,实现各学校间专业大类错位特色发展。优化县级职教中心和乡镇职校的功能,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建设。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培养能力,探索企业举办具有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新模式,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资源供给、质量控制和专业建设的新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与水平。 1.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建立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动态监测机制,以3年为周期,对接未来技术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结合造船、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聚焦生命健康、洁净能源、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定期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布局新增一批对口培养的新兴优势骨干专业(专业方向),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群。对接国际标准、服务产业升级、聚焦民生需求,在2025年前布局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基础上,到2035年,建造一批有示范影响力的中职品牌专业,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高职品牌专业,构建丰富的职业教育专业群和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品牌,带动其他专业向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重点开展以任务引领为基本特征的专业和课程改革,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实施分类教育教学,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推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改革,探索跨学校、跨机构课程学分互认机制,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开展创客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促进精品课程开发成果的应用与共享。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引导更多职业院校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重点开发一批服务大连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新专业教学标准,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定期修订机制。推进国际水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和试点,到2025年,试点实施专业达到20个,到2035年,基本覆盖全市主要专业类别。扩大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专业改革的试点范围和规模,逐步延伸至高等职业院校,在一些优质培训机构中试点开展面向培训学员的“双证融通”试点工作。建立市级教学成果交流与展示机制,搭建校际间专业技术与教学能力大赛等平台,完善职业教育科研与教研活动机制。促进校本、市本教材的开发与应用推广,形成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新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提供技术技能人才多元成长路径,实现立体化衔接培养。 1.加强普职渗透,促进学生多样化选择。依托职业院校探索建立20个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中心,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推进普职渗透,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开放职业院校实训场所、课程、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开设面向区域中小学的职业体验活动或选修课程,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基础教育阶段的生涯教育和劳动技术课程改革,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技术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接受职业基础教育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积极吸引企业独立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企业可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重点吸引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引校进企”等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落实国家《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出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做大做强做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促进终身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举,完善职前职后互通机制。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重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和退役士兵开展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着力加强对社会紧缺度高、行业艰苦、学生报考意愿较低等专业的职后培训。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培训项目,积极承接行业企业委托的职业培训。探索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征的职业院校与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的学分转换机制,职业资格证书与开放大学、成人高校课程之间的学分转换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政校行企一体化育人。 1.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职能,推进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业部门对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的联动机制,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探索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信息化平台,鼓励企业参与运行,定期发布行业发展动态、人才需求、学校资源等信息,指导、协助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相融合。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跨行业、跨部门、辐射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职教联盟,到2025年,覆盖各地区和主要行业,到2035年,形成5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品牌,将集团化办学打造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形式和载体。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探索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赋予法人地位,创新职教集团(联盟)的治理结构,集团理事长或联盟主席实行轮值主席制,发挥各骨干成员积极性。利用“互联网+”,共同开发基于网络的课程、课件和虚拟仿真等教学资源,实行共建共享。拓展职教集团(联盟)的功能,服务育人与服务企业并重,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扩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模,大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级合作办学,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进校企共同育人。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引导支持校企共建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保证教学设备与生产性设备同步更新;引导支持校企共建技术开发服务平台,确保教学内容与技术更新同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师资发展高地。 1.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和职务管理机制。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发展规划和学生规模,科学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合理确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在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体现大连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重点突出专业化教学能力与高水平专业技能。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搭建教师双向聘用、双向流动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新教师引进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的20%可用于聘用专兼职教师。借鉴国际经验,开发企业培训师傅的资质框架,探索建立企业培训师傅资格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薪酬制度。发挥市场在师资配置中的作用,允许职业院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兼职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制度。推动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开发系统化、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将相关实践经历、培训课程学习等与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职称)晋升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挂钩。注重加强校长队伍、领军教师、“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实施新任专业教师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制度。到2025年,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行业企业,新建30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进入“双师型”系列的教师,每5年必须在企业实践6个月以上。到2035年,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七)推进信息化和国际化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影响力。 1.推进信息化平台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国家和辽宁省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开展职业院校智能化学校建设工程。引导学校打造学校物联网,重塑校园育人环境,建设并应用智慧课堂、创新实验室、虚拟实训环境、创意学习空间、智慧安防、智慧后勤、数字场馆及智慧治理系统等。完善在线智慧“教”“学”应用平台,实现教师在线备课、师生网络平台互动及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完成数字图书馆平台搭建工作和网络教研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教育教学数据挖掘和分析,形成一体化的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推动信息技术和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推动“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构建新型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助力学生个性化学习和个性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AR等技术,连接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线上线下等多个环节,为学生提供“慕课”“微课”及体验式、虚拟情景化等多种数字学习资源和渠道,帮助学生实现基于自身需求的自适应学习。围绕大连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开展以数字化课件、实训教学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搭建信息化平台,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探索引进国际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引进或共同开发职业教育优质课程和国际评估认证,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标准开发、政策制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与国外优质学校合作培养本土专业人才。实施职业教育师资海外引进和培训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外、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教师与学生获取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工程。 1.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50所左右。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方案,通过采取“撤销一批、保留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等措施,在市政府统一规划和协调下分年度、分步骤组织实施,保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落实到位。市财政将结合实际,为学校整合、设施维护、设备运转等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优化高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到2025年,新增2—3所高职院校,建成1所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1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建成5个左右标杆校企二级学院,建成4个综合性高水平产教研学融合实训基地,基本实现校企“双元”主体育人。到2035年,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建成与全市人口分布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实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和优质课程建设工程。 推进示范专业和优质课程建设。到2025年,以国家级示范专业为标准,建成50个以上中职品牌专业、30个以上高职品牌专业,试点实施国际水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专业达到20个,基本覆盖全市主要专业类别。重点建设100个中职品牌专业课程、80个高职品牌专业课程,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逐步推进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力的中职品牌专业,形成一批在国内领先的高职品牌专业,构建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业群,带动其他专业向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实施人才培养能级提升工程。 1.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完善学校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引导,推动职业院校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培训,培育“大连工匠”。建设2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培训合作,学校从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收入,在分配中向在生产性实训基地从事带教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教师倾斜。发挥开放大学作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学分认定、积累及转换制度等,灵活便捷提供培训服务。发挥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X证书”制度体系,推动本科层次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和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水平评价证书的引进、应用与推广。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的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和推广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双主体育人工程。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集聚企业研发中心、科研院所等方面力量,引导其参与和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到2025年,共建8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等方面依法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机制运作,在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引企入校、引校入企改革,试点建设1—2所政府与企业共建的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开展产教融合企业试点。探索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促进其在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创业等多方面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到2025年,推动建设10个以上校企共同投入、辐射区域和学校、服务学生培养和职工培训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到2035年达到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建设高地工程。 1.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达到80%。深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中职教师职称制度衔接并轨,更加突出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评价。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实施名师团队专业培优计划。分类遴选和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教学团队,到2025年,力争建成8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20个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成立10个大连市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完善校企、校际协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健全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建立一批校企共建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强化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推动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大国工匠”等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建设优秀兼职教师资源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六) 实施职业教育影响力提升工程。 1.全面提高职业院校信息化水平。开发仿真实训软件,建设数字化教室、数字化仿真实训基地,构建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发布、共享和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深化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探索,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重点培养高端旅游、文化创意、先进制造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强与世界高水平职业院校、产业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推进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国际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鼓励职业院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职业培训基地。到2025年,形成1—2个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项目,到2035年,形成3所以上具有国际水平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责任制,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职业院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和完善职业院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健全职业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面向现代化发展重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咨询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推进职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1.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基本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用好各类职业教育经费,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每5年一个支持周期,2021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加快开放实训中心与产教研基地(中心)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新建10个高水平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培养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建设一批与产业应用技术发展前沿紧密对接的产教研中心(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到企业建立一批与产业应用技术发展前沿紧密对接的实训中心或产教研中心,改善实习实训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深化区域间优质资源合作共享。加强沪连职业教育合作,推进两地职业院校在专业、课程、教学、师资、实训、管理等全方位合作。积极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六城市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实现学科专业、师资培训、招生就业等全方位协作。推进大连与国内其他发达地区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合作与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1.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职能。建立和完善培养目标协同、教师队伍协同、资源共享协同、管理机制协同的职业院校全流程协同育人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的督导。完善督导报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奖惩制度等,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业院校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