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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和简政放权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1095项。其中:取消50项,下放207项,承接706项,增加3项,调整管理方式129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确保协同、配套,并加强对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部门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5.市政府调整管理方式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29项).xls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