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纳税人 >> 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详细内容

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转载】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xls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pdf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xls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pdf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xls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pdf

   7.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pdf

   8.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pdf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7月9日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电话直呼

    • 13889487069
    • 客服 :
    • 客服 :
  • 关注公众平台获取政策更便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