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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办发〔2020〕27号)精神,深入实施“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引导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1年“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省考察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我省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以服务大连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增强大连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政策激励、典型引领为手段,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一批“青年拔尖技能人才”, 为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证。 二、参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申报2021年“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的高技能人才,须在我市企业一线生产、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性工作,在我市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以在我市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原则上在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高级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中遴选20人左右、30周岁及以下的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中遴选20人左右(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参选条件。参加遴选的高技能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在岗位中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 2.诚信友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一定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精湛技术、过硬本领,了解和掌握本职业(工种)的先进操作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专长在本单位或所在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失信记录的;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重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适合推荐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各单位推荐“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候选人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申报表》,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 3.《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4.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报送的材料应按要求复印或打印,并保持整洁、清晰。证明材料原件经核准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审核章并制作证明材料目录后,单独装订成一册。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11月3日—11月12日)。由企业组织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推荐材料。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集汇总推荐材料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审核阶段(11月15日­—11月19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确定“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推荐人选。 (三)评审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阶段(11月末)。将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情况,公布“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入选人员名单。 四、奖励待遇 对“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并支持其赴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著名企业、实训基地等进修深造。积极推荐“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参评“大连工匠”、“辽宁工匠”等市级、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工作由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建立政府牵头组织、企业主体实施、职工踊跃参与、多方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创新载体方式,狠抓措施落实,为遴选“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遴选考核。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要严把初审关,严格把握遴选推荐标准,从严执行遴选推荐程序。严禁人选身份、业绩、成果、荣誉、数据等造假,一经查实即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对已确定为“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取消资格,追回已发放的一次性奖励,不得再申报参加“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业内认可、社会认同的青年拔尖技能人才遴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大力宣传“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使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在全社会得到弘扬,为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各地区、各单位请于11月12日前,将“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推荐材料报送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服务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 叶梦姣 张伟 联系电话:84369295、84369293 电子邮箱:gjnrcb@163.com 报送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和云巷1号西楼一楼大厅。
附件:1. 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申报表 2. 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推荐材料要求 3. 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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