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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作者: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载】

类别序号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主要条件补贴参考标准实施期限申请要件申请渠道执行依据经办电话
稳就业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的,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2020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末参保人数为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2020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企业划分标准执行。2021年12月31日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72号)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052
促就业

 

(单位就业)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吸纳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一致),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2021年内,直接吸纳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2.与所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费。

3000元/人2021年12月31日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2.用工备案信息(经办机构查询)

3.社保缴费记录满一年以上(经办机构查询)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72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11

沙河口区 84597069

甘井子区 81121986

旅顺口区 81616317

普兰店 8311290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53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78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3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招用以下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1.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

最低886.21元/人·月长期政策1.《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4.被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经办机构通过内部系统审核的材料,无需申报单位提供。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12

沙河口区 84627709

甘井子区 86558201

旅顺口区 81616337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88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4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吸纳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约1413.495元/人·月

 

(2021年11月起)

长期政策1.《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申请认定表》和《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明细表》;

 

2.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3.单位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必须满足年龄限制);

4.工资支付凭证(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加盖公章);

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于当年12月31日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

中山区 82745117

 

西岗区 39661812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558201

旅顺口区 81616337

普兰店区 83134455

瓦房店市 85612501

庄河市 89725653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80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促就业

 

(灵活就业)

5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困难条件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学籍地在我市辖区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脱贫、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毕业生和特困、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1000元/人长期政策以每年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为准毕业生向学校申请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72号)

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沙河口区 84647107

甘井子区 84202799

旅顺口区 81616339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金普新区 65891589

高新园区 84597071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月。补贴对象应为离校2年未就业,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606.66元/人月长期政策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本人的《就业创业证》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经办机构通过内部系统审核的材料,无需申报人提供。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陆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自主申报1.《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2号)

 

2.《关于做好当前促进和扩大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391号)

中山区 82224036

 

西岗区 39661813

沙河口区 84647107

甘井子区 86558201

旅顺口区 81616337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88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对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的残疾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认定后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余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时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同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

1.2005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人员,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2.2005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首次参保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2.经认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并连续失业1年以上(无单位缴费1年以上)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孤儿)

3.登记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03.33元/人月

 

606.66元/人月(残疾人)

长期政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户籍非本市人员到常住地所在街道)申报。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

中山区 82745117

 

西岗区 39661812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558201

旅顺口区 81616337

普兰店区 83134455

瓦房店市 85612501

庄河市 89725653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80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促就业

 

(就业准备)

8青年就业见习用人单位,高校、中职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月。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给予补贴,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为以下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岗位及带教老师: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

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

 

1.基本生活费:1273元/人·月(2021年11月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500元/人。

长期政策1.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2.指导管理费使用明细;

3.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4.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各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见习单位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中山区 82745136

西岗区 39616615

沙河口区 84647107

甘井子区 84202799

旅顺口区 81616339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89882757

金普新区 65891582

高新园区 84597071

长兴岛经济区 85293366

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

 

1.基本生活费:1910元/人·月(2021年11月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500元/人;

3.指导管理费:100元/人·月。

9院校类见习在连高校,毕业学年毕业生见习期限为3个月。就业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校内见习。1.基本生活费:1000元/人·月;

 

2.指导管理费:150元/人·月

长期政策1.《见习单位开展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协议书》;

 

2.《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3.《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4.《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

5.学年见习生《学生证》复印件;

6.《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见习单位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转发关于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函〔2021〕23号)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中山区 82745136

西岗区 39616615

沙河口区 84647107

甘井子区 84202799

旅顺口区 81616339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89882757

金普新区 65891582

高新园区 84597071

长兴岛经济区 85293366

10基层服务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鼓励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各地区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给予相应待遇。优先安置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详见年度招募公告,一般每年9-10月在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北三市和长海县3200元/月,其他县区3500元/月长期政策毕业证、身份证和符合优先安置条件的证明材料。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补贴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

 

2.《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

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中山区 82745136

西岗区 39616615

沙河口区 84647107

甘井子区 84202799

旅顺口区 62682230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89882757

金普新区 65891582

高新园区 84597071

长兴岛经济区 85293366

11“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涉农地区农村基层乡镇、村委会、卫生院、中小学校及农业站所等组织服务。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详见年度招募公告,一般每年6-7月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长期政策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补贴《大连市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340号)、

 

《关于调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生活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405号)

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甘井子区 84202799

旅顺口区 81616330

普兰店区 83162895

瓦房店市 85569027

庄河市 89725628

长海县 39377008

金普新区 65891588

长兴岛经济区 85293366

促就业

 

(院校指导)

12在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经费资助在连高校根据毕业生留连就业(1年以上)情况,对各部属、省属、市属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留连率分别达到15%、20%和30%后,每超出1人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在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经费资助;对各部属、省属、市属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留连率分别达到30%、40%和60%后,每超出1人按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在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经费资助。在连高校引导毕业生选择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根据毕业生留连就业(1年以上)情况,部属、省属、市属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留连率分别达到15%、20%和30%,可申请就业指导工作经费补助。超出人数按2000元/人4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长期政策院校就业总体情况表、在连就业毕业生名单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大政办发〔2020〕42号)市高校中心 84618709
创业13免费入驻公共创业孵化平台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可免费入驻公共创业孵化平台,对孵化期满后确有需要的可适当再延长不超过2年的孵化周期。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长期政策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毕业证;

3.营业执照;

4.法人就业创业证。

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161
14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创业企业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的,按其为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自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含)以上的,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含)以上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一)初次创业且被认定为市创业带头人的创业者创办的经营实体。

 

(二)经营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3人及以上,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全额补贴长期政策1.法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01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高新园区 84792070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15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者对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创办经营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对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上浮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办的经营实体按照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3000元/年

 

3600元/年(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00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6000元/年(残疾人)。

长期政策1.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复印件;

4.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符合困难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复印件);(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6.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01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高新园区 84792070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16创业项目推荐补贴项目推荐单位对纳入市及以上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3年内每新吸纳一名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项目推荐单位(个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申报项目需为大连市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且被其他创业者采纳实施,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500元/人长期政策1.采纳实施创业项目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

企业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01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高新园区 84792070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17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创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2017年9月20日以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人员。本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剩余失业保险金长期政策1.申请人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3.填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初次创业人员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街道保障所)《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01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高新园区 84792070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18初次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对初次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不满5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于6个月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到单位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

 

2.截止申请当日,经营实体注册满2年不满5年并且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一个经营实体仅限一人)于经营实体注销后6个月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到单位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约300元/人月长期政策1.本人身份证;

 

2.初次创业承诺书;

3.经营实体注销证明;

4.如为主要出资人需提供出资情况承诺书。

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01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高新园区 84792070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用人单位约1000元/人·月
19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补贴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对认定为市AAA级、AA级、A级的创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1.A级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0.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30户,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60个。

 

2.AA级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60户,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20个。

3.AAA级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100户,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200个。

AAA200万,AA级150万,A级100万长期政策1.《大连市市级创业孵化平台申报书》(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创业孵化平台营业执照副本、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专业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合作协议;

4.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平台所在地区人社部门1.《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

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85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691552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 8311907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39373720

金普新区 65891583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保障20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对申请就业困难认定的失业人员,按其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引导其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确实因身体和家庭等原因难以实现市场就业的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对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上浮10%。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确实因身体和家庭等原因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优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

2021年11月起,岗位补贴标准为1910元/月,社保补贴标准最低870/人·月。长期政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户籍非本市人员到常住地所在街道)申报。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

中山区 82745117

 

西岗区 39661812

沙河口区 84590255

甘井子区 81121986

旅顺口区 81616329

普兰店区 83130773

瓦房店市 85612501

庄河市 89725661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80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21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为6个月,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实行按月发放,自申领当月或次月起发放,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1、2021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1、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标准为700元/人月

 

2、其余符合条件失业人员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月

2021年12月31日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网址:http://bsdt.dlyun.work/personal.jsp)自主申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72号)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028\84369026

22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领取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

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上调至的95%。

长期政策1.户口薄;

 

2.身份证;

3.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时无需提供)

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

 

或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自主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2000年9月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         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38号)

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066
23失业人员领金期间其他待遇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等待遇。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长期政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时,同时开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2000年9月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028\84369026

2、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医疗补助金。《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初育登记单》或《再生育登记单》及复印件、《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失业人员或家属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的待遇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配偶或直系亲属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原件。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配偶或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失业人员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向我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人同期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按上述公式计算和要求得出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每月不足20元的,按20元发放;超过20元据实发放。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和失业保险金总额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6%的,按照96%执行。长期政策无需申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3号)市就业服务中心

 

84369028\843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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