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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依据市编办《关于调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大编办发〔2021〕53号)精神,自2021年9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保税区办事处承担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职责划转至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时间及电话保持不变。
望周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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