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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教发〔2021〕44号)

作者:大连市教育局【转载】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税务等有关部门:

现将《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连市体育局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2021年11月30日


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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