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9号)精神,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培育我市经济新增长点,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及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航运中心的目标要求,发挥大连辐射东北亚的区位优势,抓住创建大连自贸试验区的有利契机,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宗旨,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为推动“两先区”建设、全面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大连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竞争与政府支持相结合。遵循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律,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有序竞争、良性发展。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安全监管与改善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现代快递服务业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监管体系,确保行业安全顺畅发展。针对当前的瓶颈问题,加强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改善快递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扶优做强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大我市快递业品牌和总部经济建设力度,加快快递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现代快递服务方式的转型升级,逐步提升产业层次,创新快递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现代快递服务业的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建立健全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现代快递服务业“走进来”(吸引总部企业)、“走出去”(服务跨境电商)、“走上去”(延伸产业链)、“走下去”(扩大农村内需),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助推、特色发展、服务创新,为培育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优势创造有利条件。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全域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推进快递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引导快递企业为本地制造业、电子商务、现代农业、互联网等产业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提供支撑,支持快递企业将具有本地特色的制造业产品、精品农产品、海产品推向国内外。对快递企业每年向外寄递本地农产品、海产品的增量部分,实行每寄递1个快件(价值100元以上)补贴1元。对快递企业每年向外寄递除农产品、海产品之外的本地产品的增量部分,实行每寄递1个快件(价值100元以上)补贴0.5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
鼓励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推行“仓配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发挥快递企业支撑电商服务的主渠道作用,融合仓储、包装、分销、配送一体化服务,构建快递企业与电商合作发展平台。对快递企业每吸引1个全国性电商企业(在本市年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配建1000平方米以上仓配一体化基地)落户大连,给予100万元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
(二)培育快递企业总部经济。吸引国内外规模以上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枢纽中心落户大连。对总部设立在大连的快递企业,工商登记机关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专人事前与企业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对总部设在大连的快递企业每设立1个外埠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在5个以上,且每个分支机构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快递企业出具完税证明,由市政府按照营业额的1%给予资金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照本地区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三)建设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编制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专项规划,并与现代服务业规划相衔接,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园区的布局建设。在大连建设不少于600亩的示范性快递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市政府安排财力进行园区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大连机场集团)
园区内快递企业的仓储、中转、分拨用地,按照工业仓储类用地评估、确定出让地价。对于购买土地困难的快递企业,采取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鼓励园区内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拓宽渠道,有效解决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大连机场集团)
园区内企业依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减免的除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统一比照工业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助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示范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相结合,发展跨境电商快递业务,加大对快递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建设国际快件处理中心,优化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邮政管理、外汇管理、电商、快递企业之间的流程。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递直封直发的交换中心,加快建设跨境快递配送体系,提升跨境寄递时效。支持、引导快递企业进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外资快递企业开展合作,探索进出口商品配送的新流程、新模式。(责任单位: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建立健全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快递支撑服务体系。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支持建设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网点,吸纳快递企业入驻,实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依托村邮站开展快递服务,与益农服务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功能结合,支持具备条件的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提供网购、缴费、在线支付和收寄投递快件等服务,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在农村对接电子商务,创新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模式,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打开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实现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六)保障快递车辆通行。支持快递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政策补贴。支持快递企业依法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收投快件,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视市区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为带有快递标识的车辆核发一定数量的高峰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安全、顺畅的前提下,对持证车辆提供行驶和停靠便利。在重大活动实施限制交通措施期间,在条件允许的部分道路上,对持证的快递车辆提供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完善城市快递末端投递网络。支持、规范快递企业在居民小区、商业区建立便民利商的末端服务网点。指导、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连锁商业企业合作,通过联手便利店、设立代理门店等方式向社区、商务办公楼延伸,为快递进住宅、进办公楼提供便利。对末端投递网点实施备案管理,规范寄递操作行为。将智能投递箱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智能快件投递箱进行规划和布局,并加强智能投递箱的管理。在社区、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区域设置智能投递箱,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
(八)支持校企开展合作。禁止快递企业露天作业。鼓励大专院校开辟专用场地,在校园内建立综合快递服务站,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为师生提供规范有序、方便快捷的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加入校园综合快递服务站,并对校园服务站在末端投递环节提供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
(九)注重快递企业人才培养。加强现代快递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将现代快递服务业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快递企业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对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岗前培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项目培训,职工培训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企业全额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建立快递高技能培养培训基地,培养现代快递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对快递企业吸纳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1年补贴。对小微型快递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小微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补贴;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现有职工总数20%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户每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加强快递行业安全规范管理。强化行业监管和安全综合治理,夯实快递业安全基础。将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快递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实名寄递信息的采集、验视及X光机安检等各类信息的规范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并实现寄递数据信息与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实时共享。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寄递、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对寄递渠道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快递安全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对寄递企业数据信息的有效监管。将快递清理整顿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追究违规企业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邮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口岸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机场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连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分析快递业发展形势,统一制定全市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全市快递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关于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实监管力量,成立相关机构,加强发展研究,确保行业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