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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大教发〔2022〕16号)

作者:大连市教育局【转载】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通知》(大政办〔2021〕19号)部署,为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建立健全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职业院校星级专业评估,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大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面向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有毕业生且2022年计划招生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正常开设专业。

二、评估指标

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28个,详见附件1。

三、评估等级

2022年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采用分等模式,评估结论分为三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不满足全部指标的专业不授予对应星级。

四、工作安排

1.学校申报。各学校参评星级专业,需按照《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认真组织填报《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填报表》(附件2),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经严格审核同意后,连同学校星级专业评估申请文件,上报市教育局。

2.评估认定。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星级专业评估,并面向社会公布。

3.材料报送。各参评星级专业的学校需提交本学校2022年星级专业评估申请文件,附带《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填报表》(打印3份,并盖学校公章)和佐证材料(双面打印1份,A4纸装订),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大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以学校为单位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学校中职星级专业评估报送材料”。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大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编:116033)

联系人:山崴   电话:84603631

电子邮箱:dlsjyj_zcc@163.com


附件:1.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指标填报表

           3.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估汇总表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教发〔2022〕16号附件.zip


来源: 大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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