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体育局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关于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有助于我市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激发全民健身热情,释放体育消费潜力,促进体育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以“体育强国”建设为指引,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要求,以振兴发展“三大球”产业、海洋体育产业和冰雪体育产业为重点,调整体育产业结构,构建完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改善体育消费环境,推动体育消费升级,不断扩大体育服务业占比,努力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市“两先区”建设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传承发扬大连开放创新优势,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工作载体、措施,推动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新突破,提高体育产业竞争力。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布局、制度设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释放体育市场活力,打造国际化、时尚化、便捷化体育消费环境,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坚持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促进体育与文旅、教育、医疗、媒体、金融等产业融合,推进大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加快壮大体育产业,提高全民体育消费水平,拓展大连体育产业发展新空间。 到2022年底,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450亿元左右,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75%左右,全市人均体育消费支出2500元左右。 到2025年底,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700亿元左右,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80%左右,全市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5%左右。 二、培育消费市场体系 (四)做大做强体育企业。完善体育产业重点机构名录库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沟通联系制度。规范体育企业管理,培育大连特色体育产品和服务品牌。加大体育产业招商力度,吸引知名体育企业落户大连,努力提升体育企业数量和质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五)激发体育组织活力。推动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权责事项,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体育培训、发展自主品牌体育赛事。壮大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联盟。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支持涉海类体育项目创建协会或俱乐部。支持成立大连市体育产业联合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群众、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完善户外健身导引指示、休憩驿站等辅助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儿童青少年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服务保障。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加快老旧健身设施更新换代,推动时尚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专业体育场馆,提高运营效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七)增加赛事活动供给。大力发展以竞赛表演业和健身休闲业为核心,体育用品业为支撑,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传媒以及相关业态融合发展的体育服务业态。鼓励对接国际性、全国性体育组织,申办或创办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加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资金、场地、安保、交通、医疗等扶持力度。以大连马拉松赛、大连100公里越野赛等路跑赛事为支撑,构建路跑赛事群;以帆船、帆板、钓鱼、游泳等海上项目为依托,打造海上赛事群;以马术、网球、体育舞蹈、武术等赛事项目为支撑,创建时尚品牌赛事群。传承发展大连国际徒步大会、大连国际武术文化节等品牌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八)优化体育服务管理。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企业参与体育产品、服务标准制定。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风建设,强化体育执法,加大对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竞技体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用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快“体育+”融合发展 (九)加快体教融合。加快学校体育与各级各类体校全资源融合,逐步健全上下贯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打通体育运动员升学渠道。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开齐开足学生体育课。整合体育、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赛事,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提高。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和比赛工作。构建青少年体育项目普及与提高相辅相成的发展体系,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加快体旅融合。利用新媒体搭建体育旅游资源推介平台。打造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完善体育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滨海休闲健身产业带、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带。探索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体育赛事活动与旅游市场深度融合。探索“彩票+旅游”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体医融合。全面推动“健康中国,共建共享”创建工作,创新“体育科学与医疗”发展模式。支持组建运动损伤康复机构。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鼓励个人或团体创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社区体质监测等资源,为居民提供运动康复和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支持成立大连运动康复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二)加快体媒融合。聚焦体育赛事、健身休闲、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传媒服务、体育贸易、体育装备研发制造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体媒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体育宣传,支持利用5G、VR技术直播平台创新体育赛事观看方式,展示优质体育企业、特色体育项目、品牌赛事活动和体育专业人才。建设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查询、数据共享、服务指导等集成服务,打造智慧体育IP。(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体银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利用金融创新工具和产品,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模式,搭建体育服务云平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推动重点领域发展 (十四)振兴“三大球”产业。创建国家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加强国家级青训基地建设,创办大连足球学院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打造中国足球人才北方培训中心。按照世界一流标准建设梭鱼湾专业足球场地,高水平承办亚洲杯足球赛,打造东北亚足球赛事中心。整合市场资源,完善政策保障,拓宽职业足球发展渠道。以足球产业为龙头示范,促进篮球、排球产业快速发展。创建符合本地发展优势条件、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三大球”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完善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功能互补的“三大球”产业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五)发展海洋体育产业。完善海洋体育发展总体布局,支持发展特色海洋体育。大力发展海钓运动,鼓励建设市民公益钓场、海(垂)钓综合基地和垂钓示范区。提升改造海滨浴场、船艇码头,联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水上活动中心。开发建设综合性运动体验、大型水上游乐项目,探索发展海上低空飞行项目。支持发展海上和沙滩运动项目。大力发展涉海体育项目培训。深入开展以海洋体育为主题的节庆、会展活动,带动海洋体育产业形成规模。支持海洋体育用品及装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形成品牌优势和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六)发展冰雪体育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场地。实施冰雪运动进校园、进商场、进景区。推广“大众冰雪季”主题活动,培育举办大连全民冰雪运动会、大连天门山攀冰交流赛等品牌冰雪活动,开展市民滑雪滑冰运动体验日。培训发展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促进冰雪运动普及推广。到2022年,实现全市“百万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打造一批冰雪运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五、完善服务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体育产业供地。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用地的支持力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符合国家用海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体育项目用海。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发展体育产业,不符合划拨用地政策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空置场所和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建设改造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八)落实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探索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水电气热的价格。(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十九)培育和引进体育专业人才。贯彻落实《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相关政策。统筹全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对亟需引进的体育人才,可按规定进行“一事一议”。依托大连市“鸿雁联盟”服务平台,加大体育人才政策研究力度。完善大连市体育产业智库。发挥大连体育人才优势,研究发展体育名人工作室。拓宽政府扶持、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化选材、培训、输送途径。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库。完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引进和激励政策。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促进体育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体育合作。加强同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协作。加强同国内体育产业发达城市的交流互动。借助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机制,推进沿海六市体育产业合作发展。举办和组织本地体育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参与国内外体育产业分工和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 (二十一)完善统计制度。建立体育、发改、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共建的体育产业统计专项调查工作机制。建立重点赛事活动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产业链调查研究。探索实施体育产业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大体发[2021]131号-关于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