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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修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的政策解读日前,交通运输部以2021年第5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1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各级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决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 二、修订的做主要内容 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其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附件6第I部分中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基于科学的飞行和值勤时间限制,并于2009年引入疲劳风险管理系统(FRMS),为各成员国提供了FRMS框架,在依据FRMS进行的飞行不会对机组人员疲劳水平或警觉性产生不良影响的条件下,允许合格证持有人实施FRMS,作为管理飞行机组人员疲劳有关规定性要求的替代方案。因此,FRMS的引入一方面能够提高疲劳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合格证持有人提升运行管理能力,确保运行安全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加精准地保障飞行人员的运行效率和休息质量,使其得到更加有效的劳动保护。 本次修订在121.481条中增加了“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定义,并专门新增一款,对航空承运人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主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从而将疲劳风险管理系统引入中国民航的运行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