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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提出的关于从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平台企业存在自然人无法视同登记户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至2万元;按次纳税的纳税人,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建立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扩大社会就业。 为聚焦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护理服务需求,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第一类 化学制剂、肥料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工业用粘合剂;油灰及其他膏状填料;堆肥,肥料,化肥;工业和科学用生物制剂。【注释】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感光纸; ——补轮胎用合成物; ——非食品用防腐盐; ——某些食品工业用添加剂,例如果胶,卵磷脂,酶和化学防腐剂; ——某些生产化妆品和药品用原料,例如
退役保障篇1、退伍军人每月补贴1200元;2、退伍老红军,每年可领取五万元左右补助;3、残疾退伍军人,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补助,除获得正常退伍补贴外,每个月额外等到550元补贴,曾参战的军人每月补贴600元;4、退伍军人的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5、退伍军人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1、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可连续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近1年”以12个月计,“最近2年”以24个月计,“最近3年”以36个月计。问题2、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情形的,
张业遂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李克强总理同大家见面,并回答大家的提问。有请李总理。李克强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为中国两会报道所付出的辛劳。记者会时间有限,就请提问吧。路透社记者总理你好。去年,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放松货币条件,中国还加大了减税降费的力度,今年中国表示将进一步放宽货币条件,将进一步减税降费,还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请问,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是否比之前预想的更为严重,如果经济放缓继续持续下去,中国是否会考虑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包括取消房地产限制和
《实施方案》指出,今后5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系列扶持政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获得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部队在士兵退役时发放,地方政府也
从确定转业到安置到地方单位、拿到报到通知书、离队报到,待安置期会持续半年,甚至更长。充分了解待安置期特点,科学合理利用和安排好这一身份转换、角色转变、工作过渡的重要时期,对转业干部更好地适应地方工作尤为重要。但往往一些转业战友,由于规划不足、缺乏经验,没有把这一时期安排好,甚至影响了安置,最后追悔莫及。本文通过梳理总结近年一些转业干部安置的经验,在此向转业的战友提几点建议。 01熟悉掌握安置政策 对于转业的战友来讲,面对人生转折,工作调整,通过多种途径,尽可能全面精准地熟悉掌握安置地的安置政
计划分配是军转干部安置的重要方式,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整套有机衔接、系统完备的制度办法,在科学配置人才资源、妥善安置广大转业干部、促进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什么是计划分配安置 计划分配安置是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批准符合条件的军队干部退出现役,由地方党委、政府依据安置政策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来安排他们工作和职务的一种安置方式。 计划分配安置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军转安置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纵观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一、在部队办理的离队手续 1、到兵员主管部门办理退役证,开具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是党员的还应到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到财务部门结算退役相关经费,办理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转移退役养老和医疗保险。 3、配合组织整理完善档案材料,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复印病历装入档案并携带单位介绍信。 4、上缴军人证件、军人保障卡和个人被装。 5、不准携带涉密材料及违禁物品离队,核心涉密人员要签订退役保密协议书。 二、返乡后办理的报到手续 退役30日内,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2.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
一、年丧葬费发放标准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如,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下一年度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二、丧葬费计算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目录一、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引发涉众纠纷案例二、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纠纷案例三、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例(一) 四、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例(二)五、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期货交易纠纷案例六、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交易系统故障纠4纷案例七、公证提存化解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纠纷案例八、投资者与证券营业部佣金调整纠纷案例九、首例适用小额速调机制纠纷案例十、基金资管产品债券交易连环违约纠纷案例一、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引发涉众纠纷案例参与单位:福建省
国税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问: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答: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也是税务机关开展征管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明确事项要求,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在充分征求各方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公告》的具体事项 《公告》围绕有无中国公民身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有关规定,维护慈善募捐管理秩序,民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广泛借鉴其他部门做法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论证,制定了《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辖规定》)。一、制定背景《慈善法》实施后,各级民政部门陆续收到群众对慈善募捐领域公开募捐违法行为的举报,既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公开募捐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有必要及时予以查处。查处案件的前提是明确管辖分工,保证各
2018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问:请介绍一下《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背景情况。答:汽车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国家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和规范产业投资的政策措施。早在1994年,为把我国汽车产业尽快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基本满足2000年国内市场需求,国家发布实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发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汽车投资项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郁琼源、王锦萱)历经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后,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记者对比发现,与不久前公开征求意见版本相比,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等部分做了调
21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颖川、政策法规司司长褚波和体育经济司司长刘扶民共同对《意见》进行了解读,解答了关于《意见》出台将解决哪些实际问题、距离2万亿元目标尚有多远以及取消体育赛事审批是否存在问题三大关注焦点。李颖川表示,《意见》印发后,体育总局将按照文件相关要求,会同各有关方面,细化任务分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小标题)解读焦点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刘扶民说,《意见》的制订本身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虽然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已逐步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受
国务院办公厅21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许多体育界人士认为《意见》将使相关政策环境更加宽松,也将激发中国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而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赛事也成为他们的期盼。放宽准入推动政策环境更宽松“现在在审批等方面仍然面临许多掣肘,比如有的地方审批时长竟然要一个多月。”格斗世界创始人姜俊华说。姜俊华面对的问题被认为将逐渐化解。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裕雄认为,《意见》打破了部门界限,破解原来赛事举办的准入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举措,用税收减法换“双创”新动能加法,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完善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在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两个方面,新认定办法均做出了很大调整:一是放宽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
依据第676号国务院令,最新修订的《印刷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版《条例》)已经开始施行。新版《条例》将公安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入出版行政部门,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加强信息的互联共享。如上两大变化是对“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落实,也是对2016年相关修订内容的深化。 消息一出,业界一片赞誉之声。 “一减一加”两大变化跟进2016年修订 在此次《条例》修订前,旧版《条例》刚刚实施了一年。两次修订缘何间隔时间如此之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修订正是对6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实施。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5号)要求,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48号)。 一、《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225号,以下简称“《信用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10月8日对外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分类办法》”)基础上重新制订。 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表示,《分类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6年来,在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海关业务改革的不断深化,《分类办法》已不能很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执法实践需要,特别是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方面,
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并执行,现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办法》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信用是市场监管的金钥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打击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卫生健康委的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单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答:进入2000年以来,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医疗纠纷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激烈冲突,损害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医疗纠纷是个世界性难题。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在医疗纠纷处理上也
一、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护照法》的制定过程。答:酝酿制定《护照法》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十几年间,各有关部门就护照立法的重大问题反复进行了认真讨论。2004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外交部、公安部组成“护照法起草领导小组”和“护照法起草工作小组”。2005年,《护照法》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国务院法制办起草了《护照法(草案)》。2005年10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护照法(草案)》,2005年12月26日和2006年4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两次审议《护照法
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公安部对《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办法》自1989年5月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交往日益频繁,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范围有所扩展。除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等活动外,边境地区有大量的境外机动车需临时入境从事客货运输、边民往来和借道通行等活动,短期入境的外国人临时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