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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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5日


 
   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共7项)


  一、市环保局(1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仅对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且准入清单明晰的产业园区内或依据《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区域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市建委(2项)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仅对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可采用告知承诺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三、市规划局(4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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