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5日
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共7项)
一、市环保局(1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仅对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且准入清单明晰的产业园区内或依据《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区域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市建委(2项)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仅对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可采用告知承诺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三、市规划局(4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许可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