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补贴奖励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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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预期能够产生发明专利。

奖励额度

10万-50万元。


重点领域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

1.5年内由企业引进和培养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为领军型人才或技术型专家

2.团队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团队具有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

4.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团队带头人每年在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他核心成员6个月以上;

5.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奖励额度

1.新增投资额的70%(100-300万元),成果产业化≤500万元配套;

2.产业化项目风险投资总额的20%(≤500万元);

3.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当年利息的50%(≤100万元)。


科技人才创业专项

申报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情况;

2.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技术创新需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在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5.在连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经营业绩良好且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奖励额度

1.新增投资额的70%(100-500万元);

2.风险投资总额的20%(≤200万元);

3.银行贷款当年利息的50%(≤100万元)。


领军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

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

奖励额度

1.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

2.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按政策予以配套持; 

3.科研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市场在连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经历,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或EI论文5篇;

3.获得PCT专利申请2项或发明专利授权3项(排名前2位);

4.省级以上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

奖励额度

1.每年50万元,连续2年

2.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政策予以配套支持;

3.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相当层次人才工程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青年科技之星专项

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3年以上;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2.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3.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

4.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含行业)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奖励额度

1.青年科技之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

2.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政策予以配套支持;

3.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相当层次人才工程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申报条件

1.上年度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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