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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