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
现将《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18〕1号)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系统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
5.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关于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6.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作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共同任务,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
三、扎实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7.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全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的做法。
8.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工作。推动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经常化、制度化。
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标准化
9.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新要求,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围绕工作大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七五”普法目标。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类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精准普法。
10.主动服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的重点工作,加强宪法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五、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化
11.以注重工作实效为导向,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将普法考核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等内容。
12.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将“七五”普法工作中期总结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司)。
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专业化
13.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专业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
14.转变工作理念和作风。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普法办“机关化”管理职能向公共服务职能转变,主动作为、创新应变。
15.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普法依法治理专业化水平。总结推广宣传各类典型经验,进一步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16.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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