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7〕14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增强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奖学金的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附件: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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