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标准化工作原则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军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机构设立和人员基本要求、职责;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企业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以及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单位。
2标准性引用文件
GB/T13016 标准体系表编著原则和要求
GB/T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4.2 科工法[2004] 176号
3术语和定义
3.1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思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 企业标准体系表 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标。
4 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4.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4.2 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和GB/T15497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充分考虑设计规范,工艺规范和试验规范的编制。
4.3 按GB/T15498的要求建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4.4 组织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课题的研究、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4.5实施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4.6开展型号(产品)标准化工作(作为型号(产品)研制生产的组织部分)
4.7 在产品研制中组织开展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和规模化工作。
4.8 开展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4.9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5 标准化组织机构和人员
5.1组织机构
5.1.1企业根据研制、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和(或)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5.1.2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企业管理者(以下简称企业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统一管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企业各部门可设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并在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5.1.3企业标准化委员会以企业主管领导为首,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审批和决策,确定的任务由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组织执行。
5.2 标准化人员的基本要求
5.2.1 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5.2.2 具备从事标准化工作所需的标准化知识。
5.2.3 具备与所从事的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企业的研制、生产和经营管理现状。
5.2.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表达能力。
6 职责
6.1企业主管领导职责
6.1.1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确定与本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
6.1.2审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及其他重大问题,批准标准化活动经费。
6.1.3审批企业标准。
6.1.4审批企业标准体系。
6.1.5对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贯彻实施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6.1.6 设立标准化委员会的企业,标准化委员的职责参照6.1.1-6.1.5规定。
6.2 标准化职能机构及人员职责
6.2.1 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6.2.2组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或承担制修订企业标准。
6.2.3 组织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组织或承担制修订企业标准。
6.2.4监督检查本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
6.2.5负责或指导新产品研制、产品改进以及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的具体要求,负责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检查。
6.2.6参与型号标准化工作系统,组织编缀型号标准化文件及联合企标。
6.2.7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6.2.8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6.2.9对本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对本企业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6.2.10研究与企业产品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外技术法规及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化课题研究。
6.2.11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代表企业反映对各级各类标准的意见。
6.2.12 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标准化的其它任务。
6.3 各部门领导职责
6.3.1组织本部门完成企业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6.3.2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标准。
6.3.3按工作标准的要求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7 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
7.1企业标准体系
7.1.1企业标准体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法规和本企业的方针、目标。
7.1.2企业标准体系应包括以设计规范、工艺规范和试验规范为主体的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
7.1.3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按GB/T15497的规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按GB/T15498的规定。
7.1.4企业标准体系应能满足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需要,为这些体系的建立提供支持性文件。
7.2企业标准体系表
7.2.1建立体系标准体系应首先研究和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
7.2.2企业标准体系表应按照GB/T13016、GB/T13017所规定的概念、原理、编制要求和方法编制。
8企业标准的规定
8.1企业标准的范围
8.1.1企业生产的产品,当没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而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8.1.2设计、采购、工艺、工装、试验、半成品以及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8.1.3研制、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所需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8.1.4企业根据自身的特殊需要和实际的可能性,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促进技术进步,对上级标准中所规定的某些要求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制定的标准,一般以企业内控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
8.1.5 当上级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时,围绕实施上级标准而制定的企业标准。
8.2 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8.2.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8.2.2保证安全、健康、有利于环境保护。
8.2.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军工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
8.2.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外领先企业标准。
8.2.5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武器装备的通用互换,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8.2.6 有利于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
8.2.7企业标准之间协调一致。
8.3 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企业应根据研制、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制定企业标准的项目和起草部门。起草部门应在调查研究和手机资料的基础上起草标准草案,通过征求意见及标准审查等环节,完成企业标准的编制。企业标准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发布,并按有关规定归档。
8.4 产品标准的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应按有关规定备案
8.5企业标准的复审
8.5.1企业标准应定期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周期为三年。
8.5.2复审工作由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负责组织。
8.5.3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继续有效——标准能适应当前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给予确认、确认的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
B)修改——当标准有局部内容不适应当前需要时,应对标准条文、图表作少量修改、补充,按本企业有关修改标准的规定执行,以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
C)修订——标准不能适应当前研制、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和科学技术水平,主要内容需要做大量改动,应作为修订项目。修订企业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制订企业标准的程序进行。修订后的企业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
D)废止——标准的内容已不适应当前需要,不能再执行应予废止。
9 标准的实施
9.1基本原则
9.1.1型号(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应实施法规和行政文件、型号(产品)研制生产合同(或技术协议)。型号(产品)文件规定的各类标准。不符合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应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9.1.2出口产品的研制生产、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9.2实施标准的一般程序和要求
9.2.1重大和基础标准的实施程序
9.2.1.1制定实施标准的计划
实施标准的计划应纳入研制生产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标准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等。
9.2.1.2实施标准的准备
实施标准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标准的组织协调,
B)向有关人员宣传、讲解标准;
C)进行技术准备,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
D)进行物质准备,为实施标准提供必要的资源。
9.2.1.3实施标准
按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不同特点,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分别在各个环节组织实施有关标准。
9.2.1.4检查总结
应对本企业实施标准的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9.2.2型号研制时标准的实施程序
型号研制时,标准的实施应按《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的要求,和型号(产品)研制同步进行,并将标准实施的计划、准备、检查总结等工作和型号(产品)研制的程序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9.3 实施标准的形式
9.3.1直接采用
企业直接按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生产、试验、验收。重要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卫生标准和环境标准等强制性标准一般直接采用。
9.3.2剪裁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对上级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剪裁后纳入合同。图样或技术文件,在型号(产品)研制生产中严格执行。
10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10.1监督检查的内容
10.1.1企业新产品研制、产品改进、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0.1.2研制、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中是否观测实施了有关标准。
10.1.3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标识和包装是否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10.2监督检查的方式
10.2.1产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半成品等)标准的实施情况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
10.2.2研制、生产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实施情况。由有关部门按分工和标准化职能机构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10.2.3各部门的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由企业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各类人员的工作标准的执行情况由所在部门的领导组织考核。
10.2.4企业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应由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进行标准化检查,并在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图样和技术文件上签字。
10.2.5技术改造、技术引用中的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由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进行标准化检查。
10.2.6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由标准化工作系统或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检查产品标准化大纲的执行情况,形成标准化审查报告。
11 企业标准化的管理要求
11.1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
企业应编制标准化管理标准或规章,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规定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体制、组织机构、任务、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要求等;
B)规定本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C)规定实施标准及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方法、要求、程序和分工;
D)规定标准化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11.2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11.2.1根据企业研制、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和企业标准体系表提出制定、修订企业标准项目的规划和计划,列出项目名称、主要内容说明、工作进度要求、负责起草部门等,并落实主要起草人和预算经费。
11.2.2制定标准化科研项目计划,包括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制定、修订标准本身要进行的一些研究项目。
11.2.3制定实施标准的项目规划、计划。
11.2.4制定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划、计划、包括采用国际标准的具体项目,以及采用后相应工艺措施的改进,重大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内容。
11.2.5制定标准化培训计划。
11.2.6上级下达的标准化计划项目应纳入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中。
11.3企业标准化资料管理
11.3.1标准化资料的范围
标准化资料一般包括:
A)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企业研制、生产、经营、外贸等方面所需要的各级标准文本;
C)有关的国家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中、外文本;
D)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化期刊、出版物、专著;
E)其他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化资料。
11.3.2标准化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标准化资料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具有广泛而稳定的搜集渠道;
B)对已收集到的资料做到妥善管理,能及时进行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和借阅;
C)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和废止的信息,将有关资料及时传递给企业有关部门,做到信息畅通;
D)收藏的标准资料能及时更替、更改、保持其时效性;
E)已废止的标准资料应做好废止标识及时收回、销毁和存档;
F)建立标准化信息库并提供服务。
11.4企业的标准化培训教育
各类培训教育对象应达到的要求:
A)各级领导干部,应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标准化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并能贯彻和运用;
B)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应达到5.2的要求;
C)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一般干部,了解并能运用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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