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相关工作规则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卫科教专项便函〔2018〕6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有关部门,委科技发展中心,各课题有关单位:
为保证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两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精细高效、公开透明,依据《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以及国家相关法规,两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结合管理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工作规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总体专家组工作规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保密管理办法》(附件1、2、3、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2018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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