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见附件1),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作了相应修订(见附件2),现予公告。
本公告中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实施的自我声明换证措施,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措施,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由发证机关按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措施,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2月18日
附件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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