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我部研究制定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1月9日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将其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特制定本计划。
一、充分认识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的重要意义
全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9亿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已占农民工总量的一半以上,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形势需要和庞大的农民工总量,培训工作仍然存在制度不够健全、覆盖面不够广泛、规模不够大、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的支持度不够等问题。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是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提高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就业创业、乡村振兴和扶贫脱贫的有效举措,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动能培育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合有关政策和资源,形成合力,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需求和农民工技能就业、高质量就业需要,保障就业局势稳定,聚焦新生代农民工,针对群体和时代特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有保障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二)目标任务。逐步形成就业导向、政策扶持、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培训需求调查、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到2022年末,努力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普遍、普及、普惠”的目标,即普遍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覆盖率;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提高培训可及性;普惠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各方主动参与培训积极性。
三、大规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前掌握就业基本常识并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对初次到城镇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必要的引导性培训。对失业和转岗人员,引导并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返岗转岗。重点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定岗培训,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四)大力推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岗位成才。支持企业对农民工广泛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其就业稳定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培训。对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自主创新意愿的人员,特别是企业拔尖技能人才,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培训。加强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爱岗敬业,追求精益求精。
(五)精准开展技能扶贫培训,助力脱贫攻坚。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低保家庭劳动力、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结合扶贫项目和用工需求,优先为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提供精准技能培训服务,优先为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人员提供技工教育,帮助他们实现技能就业脱贫。
(六)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培养创业带头人。将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开展创业培训服务。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开展以创办个体工商户和创办小微企业为中心的创业技能培训,提供开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创业政策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已创业人员,持续开展改善或扩大企业经营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企业经营指导,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四、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七)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需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逐步推广工学一体化、“互联网+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根据当地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和产业发展实际,打造特色培训品牌。
(八)扩大培训供给,实行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要率先做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其他培训资源参与。逐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管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推动落实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按培训补贴标准领取补贴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九)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多渠道公开职业培训信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趋势、培训政策、课程内容等信息的知晓度。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劳务输出机构等建立联合体,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推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联动对接,延长新生代农民工跨区域培训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对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以农民工就业和培训的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科学规划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好现有各项培训政策措施的衔接融合,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技工院校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工作、失业保险、劳动监察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一)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补贴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减少参训人员“先垫后支”情况,探索培训券补贴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落实免费参加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和《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宣传解读和政策落实,支持引导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合理使用。
(十二)优化社会环境,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培训和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深入解读各项惠及农民工、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的政策措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经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实施。每年至少对乡(镇)、村有关工作人员开展1次职业培训等相关政策培训,乡(镇)、村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讲解和典型人物事迹宣传,激发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成才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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