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发改[2020]94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
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 的意见》的精神,不断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提升我 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大连 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依据
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大发改高技字 ( 2018 ) 388号,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上查阅)的具体要求, 组织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 点领域,主要包括:新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 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健康、节能环保、数字创意。
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
益,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创新发展。若申报单位是企 业的,公司注册时间不得少于3年,申报时前2年每年的销售 收入应在3000万元以上。在工程研究中心总投资规模中,申 报时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不得超过申 报的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他80%的投资 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研究中心釆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 式,补助标准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 申报途径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即申报部门)做好所 属区项目的审核,并统一行文上报。中直、省直、市直单位可 直接上报。
四、 申报时限
请各申报部门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 告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办(市公共行政服 务中心)o 电话:6585 0247
电 话:0411-8363 2389
审批办联系人:刘向红 高技术处联系人:郭惠苓 传 真 10411-8363 9308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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