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

作者: 教育部 【 转载 】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具体规定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开展时间。

为减轻对考生的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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