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 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大连峻达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企业因终止药品经营,向我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大连峻达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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