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定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计划已下达并开始实施。为切实加强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管理,现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签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与范围
1.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发〔2019〕2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发〔2019〕28号);
2.范围:2020年批准组建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辽宁应用数学中心。
二、基本要求
1.签定任务书时,甲方为省科技厅归口业务处室,乙方为平台依托单位,丙方为项目初审推荐单位;
2.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与甲方在确定的时限内签定任务书;
3.丙方参与签定任务书,承担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具有监督平台组建的权力;
4.对于建设结果可测的目标任务,任务书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建设结果不可测的目标任务,任务书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
5.对平台组建中的有关条件保障和经费配套条款,必须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并明确出现一方违约时,其他方应有的权力;
6.乙方应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中核定的技术领域、平台名称、负责人等内容填写任务书;
7.任务书由甲方核准后方能生效。
三、操作方式
1.网上填报。各有关单位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完成任务书文本内容的在线填报、校对、审核、修改;
2.文本印制。纸质任务书由乙方印制一式6份,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丙方履行程序并汇总,报甲方签定;任务书文本甲方3份,乙方1份,丙方2份存档;按任务书条款实施管理。
四、责任分工
1.甲方负责对任务书文本内容进行在线指导修改、审核和确认,并组织完成计划项目纸质任务书的签定程序;
2.乙方负责在线填报相关任务书文本各项内容,按甲方指导意见在线修改、校对,定稿任务书文本;
3.丙方负责签约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并承担甲方委托的相关工作。
五、时限要求
平台承担单位填报任务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
初审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
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
完成纸质任务书签约程序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归口业务处室、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高新技术处 王旭 23983430
信息技术处 严欣欣 23983468
生物医药处 刘峰 23983402
农村科技处 石新辉 23983401
社会发展处 袁贞伟 23983676
规划平台处 范苑 23983733
2.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络方式:
郭翔:15998349870 卞守龙:13614027066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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