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一批证明事项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证便民工作,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优化服务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减证便民,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11项证明事项(见附件4),并对取消证明事项所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就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三、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
决定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共涉及《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等(见附件1)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见附件2),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见附件3)。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相关证明事项的条款予以删除或作相应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 长 易纲
2020年4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经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对3件部门规章修改如下:
一、删除《教育储蓄管理办法》(银发〔2000〕102号文印发)第十四条。
二、删除《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三、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第十一条第十项修改为“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令〔2020〕第3号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 易纲
海关总署 署长 倪岳峰
2020年4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当提供内部黄金业务风险控制制度有关材料”。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黄金矿产的生产企业还应当提交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件和年度达标检测报告复印件、商务部门有关境外投资批复文件复印件、银行汇出汇款证明书复印件,境外国家或者地区开采黄金有关证明,企业近3年的纳税记录,申请出口黄金的还应当提交在国务院批准的黄金现货交易所的登记证明”。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等5件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修改为“《办法》第十一条第九项所称履历材料,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以及学历、技术职称复印件。”
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涉及其他支付机构的,还应当提交与所涉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业务信息移交协议。”
二、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备付金银行应当对支付指令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支付机构提交确能表明交易真实性的文件材料。”
三、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文印发)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当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签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服务点申请材料须包括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不能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可以使用土地使用证、户口簿等替代资料。收单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并核验真实后,应对商户进行现场考察并拍照留存,必要时还应广泛听取当地政府、村委会和群众意见,在对商户进行资信状况调查后确定服务点。服务点确定后,收单机构应上门为服务点安装受理终端,严禁未进行服务点入网审核提前安装受理终端。”
五、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第三条第四项第3目修改为“因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存款人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银行可以通过与客户约定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以在风险可控并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和意愿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20 年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1 |
国务院批准的黄金现货交易所实物黄金库存量证明 |
申请人向人民银行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办理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第十条 申请黄金进出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七)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当提供内部黄金业务风险控制制度有关材料;申请出口黄金的还应当提交在国务院批准的黄金现货交易所实物黄 金库存量证明。…… |
) 人民银行直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了解相关情况 |
2 |
行业主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出具的黄金产能证明 |
申请人向人民银行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办理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第十条 申请黄金进出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八)黄金矿产的生产企业还应当提交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件和年度达标检测报告复印件、商务部门有关境外投资批复文件复印件、银行汇出汇款证明书复印件, 境外国家或者地区开采黄金有关证明,企业近3年的纳税记录,申请出口黄金的还应当提交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出具的黄金产能证明和在国务院批准的黄金现货交易所的登记证明。…… |
)
人民银行直接向中国黄金协会了解相关情况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 | ||||
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 | ||||
第二十三条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 | ||||
注册地中国 | 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办法第十七条、 | |||
人民银行分 | 异地开立单 | 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证 | ||
3 | 支行的未开 | 位银行结算 | 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 不再提交 |
立基本存款 | 账户 | (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 | ||
账户的证明 | 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 |||
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 | ||||
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 ||||
4 |
户口迁移证明 |
证明符合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及免征利息所得税条件 |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银发〔2000〕102 号文印发) 第十四条 凡因户口迁移办理教育储蓄异地托收的,必须在存款到期后方可办理。储户须向委托行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身份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
按《教育储蓄管理办法》(银发 〔2000〕102 号文印发) 第十条、第十二条办理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申请人申请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 |||
支付业务许 | ||||
可证成为非 | ||||
银行支付机 | ||||
构时,需由非 | 一是通过 | |||
银行支付机 | “互联网+ | |||
构高级管理 | 监管”系统 | |||
5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人员所在派出所出具无 犯罪记录证 | 获取个人无犯罪记录情 况。二是由 | |
明,确保非银 | 个人或公司 | |||
行支付机构 | 出具无犯罪 | |||
高级管理人 | 记录承诺书 | |||
员未实施过 | ||||
违法犯罪活 | ||||
动或受过处 | ||||
罚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申请人申请 | ||||
支付业务许 | ||||
可证成为非 | ||||
银行支付机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 | 申请人仅需 | ||
6 |
学历、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 构时,需要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学 历、技术职称 | 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 布)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一条第(九)项所 称履历材料,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说 | 提交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学历、技 术职称的复 |
证明,确保高 | 明以及学历、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 印件即可 | ||
级管理人员 | ||||
熟悉支付业 | ||||
务 | ||||
申请人提交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 布) 第二十九条 ……涉及其他支付机构的,还应当提交与所涉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业务信息移交协议相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可提交与其他非银行支付机构所签订的支付业务信息移交协议 | ||
的支付业务 | ||||
信息处理方 | ||||
案涉及其他 | ||||
非银行支付 | ||||
信息移交协 | 机构的,应当 | |||
7 | 议相关证明 | 提交申请人 | ||
文件 | 与所涉非银 | |||
行支付机构 | ||||
签订的支付 | ||||
业务信息移 | ||||
交协议相关 | ||||
证明文件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备付金银行 |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 第三十三条 ……备付金银行应当对支付指令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支付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申请人可提交确保资金划转事项真实性、合规性的说明材料 | ||
办理资金划 | ||||
办理资金划 | 转,必要时可 | |||
8 | 转相应证明 | 以要求非银 | ||
文件 | 行支付机构 | |||
提交相应的 | ||||
证明文件 | ||||
司法部门的 | ||||
证明等相关 | 证明单位存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 | ||
证 明 文 件 | 款人申请更 | 则》(银发〔2005〕16号文印发) | ||
(如司法收 | 换预留公章 | 第四十四条……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 | ||
9 | 回旧公章的 收条或报案 | 或财务专用 章但无法提 |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 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 |
不再提交 |
回执或遗失 | 供原预留公 | 签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 | ||
声明作废的 | 章或财务专 | 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
报纸原件、 | 用章 | |||
复印件)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 | ||||
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六、…… | ||||
服务点申请材料须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负 | ||||
责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不能提供税 | ||||
务登记证的,可使用土地使用证、户口簿、 | ||||
村委会出具 | 证明符合开 | 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等替代 | ||
10 | 的加盖公章 | 设助农取款 | 资料。收单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并核验真 | 不再提交 |
的经营证明 | 服务点条件 | 实后,应对商户进行现场考察并拍照留存, | ||
必要时还应广泛听取当地政府、村委会和 | ||||
群众意见,在对商户进行资信状况调查后 | ||||
确定服务点。服务点确定后,收单机构应 | ||||
上门为服务点安装受理终端,严禁未进行 | ||||
服务点入网审核提前安装受理终端。 | ||||
11 | 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作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所在社区 居 委 会 (村民委员会)及以上组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情 况证明 |
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为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存款人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三、规范个人银行账户代理事宜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3.因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存款人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银行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由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凭合法的委托书、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 及以上组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代理办理。 |
银行可以通过与客户约定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以在风险可控并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和意愿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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