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先行早试开展综合管理考核“自我体检”

作者: 财政部 【 转载 】 2021-01-18

 来源: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甘肃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开展全方位“自我体检”,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局内部自我综合考核、内控自我评价和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以考核为契机深化内控建设,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站位从“高”,深化内控理念。甘肃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内控委会议和全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和刘昆部长、程丽华副部长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做好内控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促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客观需要、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推进内控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全局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内控建设的工作要求,将财政监管各项工作与内控工作有机结合,以严格内控管理促制度执行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中,把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贯彻到财政监管各项工作中。

  二、行动从“早”,强化组织保障。甘肃监管局将党建述职评议、内控自我评价等工作纳入全局内部自我综合考核重点项目,统筹协调,一体推进。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纪检组长谭红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立松和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康海民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结果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处室选派1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具体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强化综合考核工作组织保障,进一步促进制度执行和治理效能提升。

  三、方案从“细”,科学实施评价。甘肃监管局遵循统一规范、精简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创新性制定出一套“自评+他评”的工作机制,采用处室自评、各他评处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他评、领导小组审定各环节工作,对党建、干部人事管理、财政监管业务、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通过开展综合考核和内控自评,客观评价各处室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各处室内控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内部自我综合考核中梳理出的问题,将内控工作与财政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制度执行和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四、考核从“实”,强化结果运用。甘肃监管局要求各处室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以全局内部自我综合考核为契机审视自身工作情况,积极主动接受考核,客观准确提交材料,切实做好考核工作;各他评处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客观公正、相互配合、认真履职,切实提高考核成效,领导小组将按照最终考核结果对相关处室进行表扬或约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测评、推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持续推动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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