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作者:
大连市政府办公室
【
转载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和简政放权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1095项。其中:取消50项,下放207项,承接706项,增加3项,调整管理方式129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确保协同、配套,并加强对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部门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5.市政府调整管理方式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29项).xls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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