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返还税收收入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作者: 审计署网站 【 转载 】

一、整改工作部署

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以整改违规返还税收收入等问题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系统梳理违规返还税款异地引税、先征后返等虚假收入典型问题,推动地方财税部门自查复查、整改问责、建章立制。组成多个联合调研组,重点就违规返还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问题,分赴海南、福建、浙江、山 东、安徽等地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返还税款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的问题。2020年审计查出15个省违规税收返还问题23项、涉及金额239亿元。根据各地反馈情况,截至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22项、涉及金额233亿元;正在整改1项、涉及金额6亿元,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漏洞,部分高收入人员借此逃税”的问题。税务总局核查了有关人员逃避税的主要方式,通过深入分析论证和评估,研究确定了纳税调整和追征税款的处理方式。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内外协同,多措并举推进整改。截至11月20日,涉及的197人中,除重病3人、失联37人外, 其余157人已申报补税8.4亿元。同时,按照“先试点、后扩围、再推开”的工作部署,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进行规范, 已在15个省分两批开展试点,共调整规范近8万户企业,将适时向全国推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盲目追求政绩、相互竞争攀比、政府职能越位等原因,也有政策约束不强、违规成本不高、监督力度不够等因素。对跨地区多层嵌套的交易,一地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全貌,给逃避税留下可乘之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推进各项财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一)加强日常监管。财政部将继续做好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的常态化监管,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零容忍”,推进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将推动在省级层面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强化个人股权转让交易税收监管。

(二)研究完善相关制度。税务总局在前期梳理核定征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相关税收制度。财政部将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提高虚收空转违规成本, 严肃财经纪律、形成有效约束。

(三)严格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适时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工作,严禁地方违规制定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确需新出台政策的按要求报请国务院审批,且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附: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部分内容:

11省清理废止不符合规定的税收返还政策文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等,制定修订相关制度11项。

税务总局立案调查汽车销售、农产品采购、高收入群体个税缴纳等领域发生的偷逃税款问题,追缴税款7.56亿元。对高收入人员套用核定征收方式逃税问题,税务总局选取核定征收情况较多的地区进行试点,将符合一定情形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调整为查账征收,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逃避税的监管,增设日常监控指标,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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