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359号)答复意见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359号)答复意见
高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近年来,大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对有效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行动很有借鉴,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具备可操作性的将积极采纳。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公路及村内道路建设工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户延伸、向村覆盖。
(一)关于加强组织统筹的建议。大连市以年度民生工程建设为抓手,按照“政府领导、农业局牵头、财政保障、部门支持”的工作要求,成立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职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协调处理难题、安排部署任务、跟踪督办落实。综合考虑乡村振兴示范带、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效等因素,统筹资金、整合项目,引导农村村内道路硬化资源科学分配至县区村屯。
(二)关于强化资金保障的建议。2010年以来,大连市深入开展“六化”工程建设,不断加大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力度。截至2023年底,在全市8个区市县、96个乡镇街道、803个村,建成村内硬化路4465.88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55.8%,受益人口超过100万。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将村内硬化路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2729万元,市级财政投入68657万元,新建村内硬化路805万平方米。乡村路网通行水平不断提升,农村道路由“屯屯通”向“户户通”延伸,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为深入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出台了《大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2023年)》,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十四五”时期奋斗目标。指导意见将补贴标准提高到内陆地区每平方米100元、海岛地区每平方米130元,分别提高40%和53.8%,基层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关于市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建议。2024年,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再次被列为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大连市统筹市级及以上资金约5亿元,共建设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约500万平方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和长兴岛经济区等7县区进行了实地专题调研,了解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历年实施、项目需求及资金执行等情况,听取各地对市级统一实施的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等4个地区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统一由市级试点实施,金普新区、长海县和长兴岛经济区延续以往方式自主实施。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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