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提案》(第 0103 号)答复意见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提案》(第 0103 号)答复意见


刘爱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提案》收悉,经商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现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会同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您的提案站在专业角度,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定位高,对我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存在的“国家层面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找得准,分析原因实事求是,特别是对我市工作提出的6条具体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真正体现了“参政议政”职责。我们重点对您提案中提出的6点具体工作建议进行逐条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力争我市重点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规划先行”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我市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县区按照“有条件、有需求”的原则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在规划内容中,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寻找具有大连特色的“乡愁”要素,保护乡村生活的原真性,围绕乡村生活传统和自然要素的依托关系,确定保护策略和措施。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等地区对村落内的遗址、城墙、古建筑、古树、古碑、宗庙及其附属物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进行认定和挂牌保护。今后也将继续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可操作性强的要求,编制《大连市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明确规划保护区内土地利用和住房建设要求。同时,按照您提案的具体建议,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启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大力开展普查工作,建立项目库”


按照国家部委的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已经启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不断完善项目库。


一是开展传统村落普查。2021年以来,由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文旅、史志、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村(两委),广泛邀请当地社会、文化学者参与到走访调研、材料收集、系统整理等组卷工作,对全市的传统村落进行调查摸底,形成项目库,为第七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申报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开展水文化普查。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水文化建设,2023年,正式发布实施大连市地方标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DB2102/T 0086—2023),这是全省首次发布水文化类评价认定规范,开创了全省水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的先河。2024年,全市范围内启动水文化遗产调查和征集活动,开展水文化遗产清查、登记和汇总,进而摸清全市水文化家底,挖掘治水文化和人文历史。


三是开展种养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农业农村局启动了全市种养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建立项目库,并对项目库进行更新。目前,除农业农村部2016年已经公布普查结果的“歇马杏栽培和大骨鸡养殖”外,还重点关注大连大樱桃栽培、复州黄牛养殖等具有潜在保护价值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为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奠定基础。


(三)关于“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功能,助力农民持续增收”


我市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的原则,建设历史文化重镇,绿色能源新镇,文旅康养重镇,古镇与传统村落的发展相得益彰。庄河市蓉花山镇结合自身实际,转变管理主体,由之前的村和政府联合管理运作转变为发包给国企管理,让更专业的团队负责修缮、管护以及运营,同时积极围绕歇马杏栽培和大骨鸡养殖两项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做足文章,正在形成自有品牌。


为挖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价值,我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创业创新积极培育特色农园,鼓励建设主题创意农园、农耕实践基地。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创新休闲农业经营模式,通过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托管经营,带动农民在农产品销售、产业链就业、资产租赁等各环节实现增收。2023年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791个,从业人员1.1万多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共接待461万人次,年营业收入达9.2亿元,带动0.69万农户,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正在显现。


(四)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基础研究”


在整合高校力量方面,大连大学发挥大学智库优势,成立大连乡村振兴学院、乡村产业振兴研究院,为大连市广大涉农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成立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学校的发展,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丰富、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推动校企同频共振,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在人才培养方面,在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符合乡村振兴需求、适合农民工广泛参与的赛项。选派农民工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省职业技能大赛等国家级、省级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利用“春暖辽沈•惠企护航”“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等活动载体,为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农民工等全面了解并享受政策支持。积极宣传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品牌工作成效等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良好社会氛围。 


(五)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度”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通过组织评选活动、开展节庆活动、积极申报奖项荣誉等扩大我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休闲农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先后主办了大连十大美丽乡村评选、大连最佳乡村旅游景点评选、大连最美古村镇评选、大连最美花海评选等项活动。获得各领域荣誉74项,其中国家级荣誉38项,省级荣誉36项。


二是加大校园宣传力度。为充分挖掘农耕文化资源,我市教育局联动高校共建乡村振兴小站,通过市学生联合会,组织高校学生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农耕文化体验实践活动,同时加强中小学宣传教育,将传统农耕文化宣传与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农基地、劳技中心等各种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常年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目前我市设立了《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领域重点项目给予扶持,具体方式包括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奖励扶持等。《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创建农耕文化IP、研发农耕文化创意产品、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业等项目,可参照我市现行办法申请扶持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宣传推介经费,可用于开展农耕文化宣传工作。


(六)关于“参考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取经问道”


2010年以来,农业部为保护发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展了系列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共获得中国农业文化遗产名录2个(歇马杏栽培和大骨鸡养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9个;获得省级传统村落名单3个(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村、青堆镇东社区、青堆镇西社区);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个(瓦房店市许屯镇许屯村、东马屯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取经问道,向国内、省内先进地区学习,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的资源库,将歇马杏、大连大樱桃栽培和大骨鸡、复州牛养殖纳入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预备名单,加强指导和培育,力争有突破;组织培育瓦房店市三台子乡东蓝旗村、复州城镇永丰村、庄河市城山镇古城村等21个古村落申报第七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力争有好结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专项补助资金,逐步引导我市传统村落走上一条保护严格、发展科学的良性轨道。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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