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除国家公园支出外,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3日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