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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办事指南基本信息一、事项名称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项目编码(审改办) 01001 四、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外资银行借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中长期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五、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六、审批依据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项 (四)《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令2004年第9号) 七、受理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八、决定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二)外资银行外债规模申请报告,包括上年度业务经营概况、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上年度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三)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四)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五)上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登记。 (二)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三)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四)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审批决定。 (六)审批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审批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十四、办理方式 每年2-3月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外债借款规模申请。 十五、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六、办理进程查询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以短信、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查询,向政务服务大厅电话咨询或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十七、结果送达 审批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审批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 十八、结果公开 事项办理结果信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公开。 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需收费 二十、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大厅举报电话:010-68504515 二十一、窗口电话 010-68505042 68505050 二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 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一)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 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xls (二)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 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xls (三)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 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xls 常见错误示例 (一)申报单位未获取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由申报单位的总公司直接向我委行文进行办理。 (二)项目清单未列明申请外债的规模及用途。 (三)填写“20XX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时,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填写成“合同金额”,应填写“实际借入金额(提款额)”。 (四)填写“20XX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时,“资金用途”一栏填写“其他”,但未在“备注”栏做进一步说明情况。 (五)填写“20XX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20XX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和“上一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时,未按规定填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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