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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57号)要求,依据《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大委发〔2017〕31号),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大连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抢抓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我市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是我国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推动我国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重要战略资源。 在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方面,大连市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拥有电子信息、计算机、软件、智能制造、传感技术等学科、专业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大连理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图形图像技术、先进设计与工业软件、结构健康监测与控制科学等方向均有前期研究和成果,在智能制造、计算力学、计算机、信息通信、控制科学、计算数学、软件工程等领域具有很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团队。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大学、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在通信网络技术、无人集群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安全、数字家庭等领域具有较强研究基础。 在产业方面,大连市拥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软件产业经过20年的发展,在智慧产业支撑技术、软件人才等方面储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汇聚了20万名不同层次的软件人才。人工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智慧家庭、公安刑侦等领域得到了应用,研发了五轴智能爬行机器人制孔系统、智能视觉机器人、轻量型仿人机器人灵巧手等产品,建设了东软健康云平台、楼兰科技车联网云、英特仿真工业设计云、瀚闻资讯大数据贸易平台等一批人工智能相关应用平台。智慧城市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经验。 大连人工智能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较为滞后,缺乏具有一流水平的研发平台和一流的研发人才。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薄弱,没有跻身人工智能世界100强的行业龙头企业,缺乏具有市场广泛覆盖度的创新产品,人工智能应用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地区特色尚未形成。 目前,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全面爆发的前夜,人工智能发展在基础理论突破、信息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需求拉动的共同作用下,呈现加速突破、应用驱动的新趋势,正在深刻影响甚至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科技、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格局。因此,我市只要抓住发展机遇,发挥我市在软件和制造业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采取超常规举措,整合汇聚国内外各类创新人才和资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完全有条件在人工智能研究领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逐步形成地域发展特色。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促进其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要载体,利用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积累的人才技术及装备制造能力,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加快人工智能与装备制造融合为主线,着力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提升公共创新平台服务能力。加强产业链协同和产业生态培育,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示范。营造人工智能产业氛围,大力引进人才,抢占产业制高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把握世界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具有大连特色的人工智能自主创新体系,突出研发部署前瞻性,在重点前沿领域探索布局、长期支持。增强人工智能原始创新能力,力争在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突破,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突出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和行业产品标准制定中的主体作用,加快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把握好政府和市场分工,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坚持应用带动。在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注重应用。发挥软件信息、装备制造业优势,推进相关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地方特色。 坚持重点突破。在广泛培育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发展水下智能、视觉、仿真、智能家居、智能养老、智能环保、智能交通等具有我市特色的重点项目,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形成我市人工智能发展特有优势和特色。 坚持开放发展。倡导开放发展理念,促进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共创共享。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各类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人才,鼓励参与人工智能全球研发,以全球视野优化配置创新资源。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在部分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成为改善民生的新途径。建立2-3个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引进4-5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在人工智能若干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实施4项应用示范工程,形成4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建设5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培育1-2个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聚区,培养2-3家人工智能创新型领军企业,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部分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突破,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建成5个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30个,在人工智能若干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实施应用示范工程,形成1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建设25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建成4个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5-8家人工智能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骨干企业,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突破,关键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使大连成为国内人工智能创新重要基地,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形成创新能力强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增长点和支撑点。 三、重点任务 发展人工智能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要按照“持续夯实软件硬件基础,广泛吸引培养人才支撑,抓住重点项目突破带动”的思路和办法,加快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使人工智能成为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一)开展人工智能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聚焦人工智能前沿问题,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突破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瓶颈。 支持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研究,增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推动脑智能理论取得突破,构建大脑功能图谱,解析神经元、神经环路及脑网络,模拟脑功能网络作用机制;持续开展类脑智能研究,推进类脑智能软硬件技术融合开发,大幅提升类脑系统和控制器的准确性能。加强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研究,推进跨学科协作开展脑机接口技术研究,突破人机混合学习理论和组织方法。建立新型智能算法库,开展并行分布式智能计算范式研究,构建神经形态模拟、自学习智能计算模型。 着力提升感知识别、知识技术、认知推理、运动执行能力,形成开放兼容的技术体系。集中攻克智能感知技术,提高计算机视觉与听觉准确性、力量与触觉感知灵敏度,开发多模态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突破理解认知技术瓶颈,优化文本/图像/视频等多模数据理解、数据深度搜索和知识深度学习等核心算法。加强智能执行技术联合攻关,重点推进智能决策控制、实时精准定位、复杂环境适航、新型人机交互等面向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金普新区)
(二)搭建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平台。 以大连理工大学和高新区为依托,整合市内高校院所和相关领域骨干企业创新资源,吸引国际、国内高水平科研团队和机构参与,组建开放式的大连人工智能研究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大连理工大学) 组织高校、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在软件、装备制造、交通、医疗等行业组建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联盟成员单位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组织模式创新,鼓励跨学科合作探索。支持联盟以重大关键产品研发为出发点,开展从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和示范应用全链条创新项目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打通全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高新区、金普新区,相关高校) 积极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制造管理信息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辽宁省重大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装备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面向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研发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金普新区,大连理工大学)
(三)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打造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利用先进装备制造已有基础,推动人工智能与装备的深度融合。发展汽车白车身智能化生产线、汽车动力总成装备、发动机清洗设备、无人驾驶系统等优势领域,布局形成汽车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发展飞机大部件组装、机器人制孔系统、五轴数控机床等优势领域,布局建设航空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智能船舶、水下机器人、海工装备等优势领域,布局建设海洋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发展增减材制造、智能视觉识别、智能控制器与系统、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专用芯片、智能传感等优势领域,布局形成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发展智能化大型工程机械、高效环保智能化制冷系统、智能起重机、智能农业机械、智能风电机组等优势领域,布局形成智能成套技术装备产业集群。到2020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金普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打造人工智能高端软硬件产业基地。利用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础,大力发展机器深度学习软件、大数据分析与处理、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智能硬件、认知推理、智能医疗、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等核心软件产业。支持建设并推动共享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鼓励建设提供知识图谱、算法训练、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云平台。推动楼兰科技车联网云、华信“大连云”、华为“软件云”、英特仿真工业设计云、心医国际医疗健康云、天呈跨境电商“云”、瀚闻资讯大数据贸易平台等一批产业应用平台向智能化升级,面向社会提供智能服务。到2020年,人工智能高端软硬件产业基地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高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企业孵化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龙头企业落户,带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智能硬件、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运动执行、人机交互能力核心配套企业发展。发展智能编码产业,推动人工智能外包服务。加强人工智能与行业大数据和包括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硬件结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海洋、智能制造、智能交通(包括无人驾驶)、医疗健康、公共安全、个性化教育、人机交互技术等领域应用,并形成规模化应用态势,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金普新区)
(四)实施四项应用示范工程。 实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以金普新区、高新区、甘井子区为依托,大规模推动制造企业智能化升级,拓展人工智能在设计、生产、管理、营销等4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场景,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形成制造与服务融合的业态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扩大智能产品供给,推动企业适应新经济模式。鼓励企业建设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模型库和智能设计,开展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等制造业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工厂,重点推广生产线重构与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与云数据采集、多维人机物协同与互操作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金普新区、高新区、甘井子区)
实施智慧物流应用示范工程。以金普新区、甘井子区、中山区为依托,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在海运物流、智能化港口、物流配送等3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场景。完善智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产品质量认证及追溯系统、智能配货调度体系等。发展港口物流智能产业,将物联网、传感网与现有的互联网整合起来,推动海陆一体化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实现海陆物流全程供应链的无缝衔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金普新区、甘井子区、中山区)
实施智慧海洋应用示范工程。以高新区、金普新区、甘井子区、长海县为依托,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在工程作业、捕捞、海洋监测等3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场景。运用工业大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海洋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普及海洋通信系统、导航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支持智能船舶研发与应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控预警及应急机制。推动海洋数据处理与共享应用,挖掘新需求,创造新价值,实现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海洋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的智慧海洋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金普新区、甘井子区、长海县)
实施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工程。以高新区、金普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为依托,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在城市管理、政务和公共服务、交通、金融、商贸等5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场景。分类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放,丰富数据资源,优化数据质量。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构建涵盖多类型数据的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突破基于智能感知核心技术,建设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实现对城市生态要素的全面感知以及对城市复杂系统运行的深度认知,构建智慧城市核心系统、关键技术和应用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金普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五)建立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开放合作机制。 鼓励我市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和企业与国际国内人工智能领军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合作,支持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军院校和企业在连建设研发中心和企业,支持与人工智能创新发达地区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积极开展合作研究、技术引进、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活动。与深度学习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立长期性、制度性的联系渠道,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建设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研究中心等。举办人工智能发展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介绍人工智能发展情况,颁发突出贡献奖,增强大连在国内外人工智能发展方面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六)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在军民融合领域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格局。以军民共享共用为导向部署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军工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军民双向转化,支持群体智能等人工智能技术在舰艇船舶、无人机、军事装备中的应用,支持承接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支持优势民口科研力量参与国防领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大连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及相关单位组成。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立足顶层设计,加强工作的统筹部署和协调推进,协调解决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人工智能具体实施计划,每年将筛选和支持一批重点实施项目,滚动推进。加强对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相关区市县、先导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将人工智能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区市县、先导区的绩效考核内容。组建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紧盯国际国内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研究人工智能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方向提出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及相关单位) (二)政策保障。 高端软硬件产业基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应充分借鉴国内外同类基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经验,出台一系列有力度的政策措施。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申请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将人工智能企业全领域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快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鼓励申报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营改增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完善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争取国家在大连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支持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支持相关先导区和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出台特殊招商政策,积极吸引人工智能世界100强公司落户我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税务局,高新区、金普新区) (三)人才保障。 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将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重中之重,培育高水平稳定的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和团队,特别是加快引进全球顶尖人才和青年人才。鼓励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对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落实市委“5+22”人才新政,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完善人才服务配套政策,使人才充分享受到创新创业、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根据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利用我市高校院所已有基础,鼓励高校建设人工智能学科,设立人工智能专业和课程,适当扩大招生规模,设立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在连高校人工智能专业,集聚优秀人才。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方面专家教授,增强人工智能专业建设水平和吸引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运行维护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鼓励高校在原有基础上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重视人工智能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招生名额,为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相关高校) (四)经费保障。 积极支持我市企业申报人工智能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在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中支持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突破。鼓励我市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积极研发,对企业研发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对获批建设的人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加速吸引跨国公司、大学、国际研究机构、国内大公司、科研机构在大连设立研发中心。对引进的国内外重点研发机构按照其研发设备投入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支持人工智能及其相关领域先进技术与成果的转化应用,按照实际发生合同额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对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前景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给予最高50%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持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改造,发展智能生产设备租赁服务业态,开展示范工程项目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依托我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吸引社会各界资本参与设立产业基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相关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五)环境保障。 鼓励自由探索,支持原创性强、非共识的探索性研究,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鼓励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发挥自身技术和资源优势建设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研发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强化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对于核心高价值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给予重点保护,开展相应的维权援助。研究建立人工智能技术专利协同运用机制,支持建设专利协同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牵头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发展人工智能产品评估评测产业,对重点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水平、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提升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鼓励学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承办国家、省、市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会展、论坛等活动。建设和完善人工智能科普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人工智能创新基地平台等的科普作用,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面向公众开放人工智能研发平台、生产设施或展馆等。在科技活动周设置人工智能专题活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人工智能的科普与推广,支持开展人工智能竞赛,进行形式多样的人工智能科普创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人工智能工作进展情况,为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造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各区市县、先导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