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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的通知时间:2020-07-28
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推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的通知》(辽药监审〔2020〕9号)要求,2020年2月7日起在全市推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1. <!--[endif]-->2020年2月7日起,我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办理模式将由“网上申报,窗口受理”调整为“网上全程办理”。 <!--[if !supportLists]-->2. <!--[endif]-->执业药师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zyys.sfda.gov.cn)注册后,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电子资料,不再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if !supportLists]-->3. <!--[endif]-->行政审批部门在国家局执业药师注册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批、制证工作。 市行政审批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对执业药师指导服务,确保网上全程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辽药监审〔2020〕9 号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 推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的通知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为广大执业药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2020 年 2 月 7 日起在全省推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全程办理模式 2020 年 2 月 7 日起,我省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办理模式将由“网上申报,窗口受理”调整为“网上全程办理”。执业药师 登 陆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执 业 药 师 注 册 平 台 (zyys.sfda.gov.cn)注册后,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电子资料, 不再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在国家局执业
药师注册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批、制证工作。 二、做好过渡期间的注册工作 对于 2 月 7 日前按照原模式提出申请并已受理的,行政 审批部门应于 2 月 21 日前依法予以办结;待原模式申请的执业药师注册全部办结,“网上申报,窗口受理”模块将予以关闭。 三、加强服务引导,提升审批水平 行政审批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将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的相关信息 向社会公示,同时加强对执业药师指导服务,确保网上全程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孙轶 024-8398861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鞍山、锦州、营口、朝阳市行政审批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管委会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6 日印发 |